“清明节”假期温馨提示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清明节”假期将至, “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相信许多同学都做好了回家祭祖、扫墓的准备。为了让同学们过好“清明节”假期,特别温馨提示每一位同学:
1、请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利益,树立高尚的荣辱观,维护个人形象和学校声誉,为社会和学校稳定尽公民与学子的义务。
2、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重视人身、财产安全,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防止各种事故发生。假期期间天气多雨,雨天路滑,请外出的同学务必小心注意。
3、回家祭祖、扫墓的同学需尊重地方民俗,提倡用鲜花和水果拜祭;提高森林防火意识,注意做好防火工作,遇到火情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再报警。
4、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按照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的要求,不留宿外人,不夜归,不不归。经常检查水电设备,不私自使用大功率的电器,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5、注意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和环境,遵守交通规则,遇有突发事件时要沉着冷静,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要主动寻求帮助或者求救于警察。
6、保持通讯畅通,外出的同学要向班长、辅导员老师以及导师报告外出的地点和情况,保持与家人、导师和同学的联系,经常报平安。
7、冷静、清醒处事,文明、友好待人。
8、用正确方式联络同学感情,感恩亲友,感恩师长。
9、留校过假期的同学要注意安排好自己的作息时间,关心同学,热爱集体,积极参加体育、文化活动,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报告学校。
请各学院辅导员和主管领导清楚同学们的外出情况,同时保持通信通畅以便联络,如遇到紧急突发情况,要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给学生处和校领导。
另请各学院于4月1日17:00前将学院清明节放假三天辅导员值班表报至学生处学生学习与发展中心(行政楼324)。
学 学 生 处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