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6-2017学年度本科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我校本科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工作,新学年所有勤工助学岗位须重新申报,请各有关单位于910日前将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本科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上报,岗位申请资料交学生处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21彭德镔85226208),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设岗
    1、设岗请按照《暨南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在聘用学生时,务必首先安排获得或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经济困难学生,并经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上岗,岗位总数超过15个的单位需单独制定《XX学院(馆、中心)勤工助学工作管理办法》以加强对勤工助学工作的监督与考核。
    2、为进一步突出勤工助学工作“情感化人”、“思想树人”、“能力助人”的育人理念,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各院系注册贫困生比例“按人设岗”,并将本部与南校区勤助岗位打通使用(不单独受理南校区勤助岗位申请),对于贫困生比例较高又不能在所在院系解决其岗位的,可引导推荐其去其他院系岗位或报名参加每学期初第一、二周举行的勤工助学管理委员会校内直辖勤助岗位大型招聘活动。

 3、为保证南校区新生有足够的勤工助学工作机会,在学校下拨勤工助学经费未增加的情况下,新学年将继续转移部分本部勤工助学岗位至南校区,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各自在编人员实际到岗情况进行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各单位安排上岗学生中贫困生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5%
    4、为保证机关部处经济困难本科学生上岗比例,新学年未经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批准,请勿擅自招聘学生上岗,否则工资由用人单位自付。各有关单位人员编制已满编的,请勿再提交勤工助学岗位申请。鉴于本学期起本科一、二、三年级同学大多在南校区,故本部部分机关部处本科勤助岗位可能会无法推荐学生上岗。

    5、每位学生在校内限兼一份勤工助学工作,请各单位在聘用学生时询问并查明学生上岗信息,杜绝重岗。
    6、各单位申报岗位时均需填写①《暨南大学本科勤工助学岗位设立申请表(岗位指导教师填)》、②《暨南大学本科勤工助学岗位设立申请汇总表(学院、部处填)》、③《暨南大学本科勤工助学学生上岗信息表(学生填)》和④《暨南大学本科勤工助学学生上岗信息汇总表(学院、部、处填)》。

备注:如岗位还未安排学生,表③《暨南大学本科勤工助学学生上岗信息表(学生填)》和表④《暨南大学本科勤工助学学生上岗信息汇总表(学院、部、处填)》可在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上报)。
    7、为保障学校相关部门日常工作秩序,规范学生勤工助学辞职离岗工作,本学年上岗学生如需中途离职须按照相关要求(见表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辞职手续。

 8、珠海校区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在岗位配额内按照资源优化、宁缺勿滥的原则由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9、请各单位将汇总表(表②和表④)及XX学院(馆、中心)勤工助学工作管理办法》的电子版本发送至15627863179@163.com

 

二、关于工作考核与工资发放
     1、本科勤工助学岗位工资按月(次月25号左右)发放,每学期工作量不超过四个月。
     2、工作考核表是发放勤工助学工资的重要依据,岗位指导老师务必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为保证工资的按时发放,请各设岗单位于当月25日前上交工作考核表。


三、请各单位务必按规定时间在配额内上报设岗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逾期不报的,将不再受理。

 

四、请所有申请助理岗位的同学通过微信以下两种途径填写申请登记表:

https://jinshuju.net/f/JiSuf8

 


 

相关表格下载地址:http://xsc.jnu.edu.cn/show.aspx?id=45&cid=20

学生处

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九月一日

更新时间:2016-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