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奖励在学业及社会实践方面表现优秀,且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优秀在校本科学生,黄奕聪慈善基金会在我校成立了“黄奕聪奖学金”,于近期开展评选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每生人民币4000元
二、评选名额:我校根据学生在校学业成绩、综合表现及公益活动参与情况,推荐符合要求的优秀本科生报黄奕聪慈善基金会,基金会将对学校推荐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最终评选出15名学生获奖(各学院推荐名额见第六项)。
注:本奖学金较注重奖励社会公益表现突出的学生,学业成绩排名不作为优先考虑要素,学分绩点及综合测评在申请条件范围内均可申请。
三、申请条件
(一)学业与社会工作
1、上一学年学分绩点及综合测评专业排名达到本班级前20%,无不及格、重修或补考科目(同等条件下,成绩排名达到前10%可优先考虑;公益表现极为突出者,可将条件适当放宽至前40%);
2、热爱所学专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
3、积极参与体育锻炼,体育测评合格;
4、担任班级、学院或学校干部,任职期间热心尽责、有突出贡献的,可以优先考虑;
(二)公益表现
1、朴素、乐观,乐于沟通,乐于助人,有集体意识与合作精神;
2、热爱公益事业,对“公益”有独到的理解;
3、至少有一年以上持续参与公益活动的经历,并表现突出,或在某个公益方向有长期参与和贡献;
4、担任公益社团负责人、任职期间表现突出,或发起创办公益项目、有组织公益活动经验的,可以优先考虑;
5、公益表现特别突出但学业条件未达标的,在成绩排名方面可以考虑适当放宽条件,但“无不及格、重修或补考科目”为必须条件,不可放宽;
(三)其他要求
1、评选范围:我校在读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本科学生(内外招学生不限),同等条件下,大三、大四学生可优先考虑;
2、本奖学金不重复评奖,本年度曾获得社会类、其他企业类奖学金或往年曾获黄奕聪奖学金的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
3、是否家庭贫困学生不作为本奖学金评奖标准。
四、申请材料要求
(一)申请表格
1、下载并电脑填写黄奕聪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打印后亲笔签名并粘贴个人证件照,一人一表,一式一份,个人照片以电子版插入文本形式附上后彩色打印,避免粘贴纸质照片;
2、“上学年综合测评班级排名”一栏,请注明班级人数,如全班30人,排名第1,则填写“1/30”,无综合测评的学院可以不填;
(二)附件材料
1、提交一篇不少于800字的中文申请信,主要阐述大学期间各方面表现,可参考前页评奖条件,还可分享个人成长与未来理想,提交打印版本,请勿手写;
2、提交一篇不少于800字的中文公益感想,可自由命名(勿以“公益感想”命名),阐述公益方面的参与情况(不限本年度)、对黄奕聪基金会的了解(重点,请自行查阅相关材料)、对公益的理解与感想、未来公益抱负等相关内容,请勿写成纯议论文,提交打印版本,请勿手写;
注:在申请信与公益感想第一页右上角都须标注所属学院、专业、班级、申请人姓名,最后一页落款,申请人亲笔签名,申请日期;
3、申请者上一学年成绩单(学校教务处打印版),需包含平均学分绩点;上一学年综合测评信息(学院开具证明),需包含综合测评成绩及班级排名情况;
4、申请者身份证/护照、在学证明、学生证副本;
5、申请者在校期间获得各种奖项或专业技能考试的证书副本;
6、申请者公益证明材料,如参与活动的照片、志愿者证、志愿服务时数证明、活动参与证书、活动记录、媒体新闻、公益组织推荐信等;
7、特别建议:来自艺术、设计,或其他较有特色的专业的申请者,可在申请资料中体现专业方面的创意。
(三)打印、整理要求
1、所有表格、附件材料,须提交纸质版和电子文档一式两份。
2、关于电子文档材料,请按照以下方式命名:
(1)申请表,文件名为“某某(学生姓名)申请表”,纸质版须加盖学院公章;
(2)申请信,文件名为“某某申请信”;
(3)公益感想,文件名为“某某公益感想”;
(4)其它申请及证明材料,JPG或PDF版本为佳,全部放在一个文件夹下,文件夹命名为“某某附件”,各个文档请自行命名,请注意文件的清晰度;
3、每位申请者的所有电子版文件放入一个文件夹中,命名为“某某+学号+学院”;
4、每位申请者的所有纸质版材料请使用A4规格纸打印、复印,按照申请表(盖章版)、申请信、公益感想、身份证件、成绩单、其他证明材料的顺序排列提交;请使用回形针、长尾夹等整理,勿使用订书机装订;
5、备注:
(1)所有申请材料,基金会受理申请后不再一一发回,但会按照档案保存规定妥善保管,除申请表以外的材料,请申请者尽量提供副本;
(2)申请信与公益感想内容不可有过多重复,须申请者本人用中文撰写,如有雷同抄袭现象,均一票否决,基金会不再另行告知或补报。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事后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基金会有权追回全部奖金。
五、评审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下载并电脑填写黄奕聪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打印后亲笔签名并粘贴个人证件照,递交给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并对照要求于2016年11月4日前向学院提交所需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提交,材料要求请见上页);
(二)学院经过仔细审核,按照分配名额推荐学生,学生申请表右上方用铅笔注明推荐顺序,并对照学生相应信息填写汇总表(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后,连同学生纸质申请表及申请材料于2016年11月11日前报学生处港澳台侨学生及外国留学生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22室,联系人:谭思思,电话:020-85222317),学生电子版申请材料及院系电子版汇总表整理后放入一个文件夹,以“2016年度黄奕聪奖学金申请材料+学院”命名,发送至邮箱1434513045@qq.com;
(三)学校受理学院推荐学生申请后,将名单报黄奕聪慈善基金会,最后入选名单以基金会审核评选结果为准;
(四)申请者须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尤其是学号无误,如经确认获奖后,学校将根据学号所对应的银行账号发放奖学金。最终获奖学生如有欠学、宿费情况,将由学校财务处先行扣除相应金额。
六、学院推荐名额:
(一)以下学院,请各推荐1名内招学生或外招学生:
文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应急管理学院、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华侨华人研究院、理工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药学院、人文学院、翻译学院、电气信息学院、国际商学院、深圳旅游学院、体育学院、环境学院、艺术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
(二)以下学院,请各推荐1名华侨、华人学生或留学生:
经济学院、管理学院、医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学院、华文学院。
学 生 处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