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在我校形成全员育人的环境,构建新型师生关系,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更多的帮助,学校在全校本科生班级中实行中层领导干部联系班制度。该制度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报送新一批班级资料的要求通知如下:
1、此次上报的资料包括各院、系领导联系班的资料(表格见附件1)和学校中层干部联系班的资料(表格见附件2)。
2、各院、系领导联系班的资料,由学院统一安排,并将班资料和联系安排的情况填入《暨南大学学院领导干部联系班汇总表》(附件1),报学生处备案,报送的班级以2016级新生班级为主。
3、请以下学院,除了上报院、系领导联系班的资料外,仍需要按照表格中班级的数量,增报相应班级的资料,并将情况填入《暨南大学中层干部联系班登记表》(附件2),由学生处提供给学校中层干部联系。
单位 | 数量 | 单位 | 数量 |
国际学院 | 2 | 医学部 | 6 |
文学院 | 6 | 药学院 | 1 |
外国语学院 | 1 | 人文学院 | 1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6 | 翻译学院 | 3 |
艺术学院 | 2 | 国际商学院 | 6 |
经济学院 | 8 | 电气信息学院 | 3 |
管理学院 | 7 | 光子技术研究院 | 1 |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1 | 四海书院 | 4 |
理工学院 | 6 | 深圳旅游学院 | 1 |
环境学院 | 1 | 化学与材料学院 | 1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5 | 体育学院 | 2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2 |
4、一个班级一般只安排一个中层领导干部联系,两个表格(附件1和附件2)中填报的班级不能重复。
请各学院填妥《暨南大学学院领导干部联系班汇总表》、《暨南大学中层干部联系班登记表》,并于2016年10月27日之前,将纸质版交到学生处学生学习与发展中心(行政楼324室),电子版发至邮箱:jnuxsk@163.com。
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85227090,谢谢支持!
附件1:《暨南大学学院领导干部联系班汇总表》(备案).xls
附件3:
暨学[2009]22号《关于实施暨南大学领导干部联系班制度的通知》.doc学生处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