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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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本科学生“勤工助学年度优秀员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发挥勤工助学工作的育人功能,根据《暨南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在校内开展2016-2017学年本科学生勤工助学年度优秀员工评选,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奖励形式

    奖金800/人,颁发年度表彰证书。

二、评选对象、名额

对象: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名额: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本单位20176月实际在岗学生人数的10%(小数点四舍五入)。

三、评选条件

(一)评选时段:201691日至2017831日;

(二)参评条件

    1.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规,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品德良好,态度端正,在勤工助学学生中有很好的表率作用;

    2.能够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奋发向上,乐于奉献;

    3.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虚心学习,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勤工助学各项管理规定,服从设岗单位的工作安排;

    4.在勤工助学岗位上能依时守时,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工作能力较强,能较为出色地完成设岗单位交办的工作,并能如实登记劳动时间;

    5.坚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评选时段在岗,且在岗时间不少于10个月;

    6.评审时段内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7.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评选时段内所修全部课程须及格,无不良记录。

四、评选机构、评选程序

    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部署勤工助学评优工作;各设岗单位成立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年度优秀员工的初评和推荐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复核评审。

(一)申报者需认真如实填写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提交给设岗单位;

(二)设岗单位成立评优评审工作小组,对候选人的参评资格进行审核;

评审工作小组由本单位负责勤工助学工作的领导、老师以及35名参加勤工助学工作的学生代表组成,单位需填写并提交《单位勤工助学评优评审工作小组名单》(附件3)。评审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审核本单位申报材料、组织申报人述职、听取学生助理意见,并核定本单位的推荐名单。推荐人数若超过1人,设岗单位须在汇总表上体现排名顺序;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评审并公示评选结果。

五、其他说明

    申报勤工助学年度优秀员工的学生若符合评选条件但目前不在岗,可向原工作单位(在该单位工作时间符合评选要求)申请参评。

六、材料提交时间、提交方式及联系人

    各设岗单位请于1020日之前将本单位附件2的纸质版推荐材料提交至本部行政楼32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附件1纸质版由单位自存备查);电子版(附件1-3)打包后以设岗单位名称+勤工助学评优材料命名发至邮箱oqgzx@jnu.edu.cn

  

附件:附件1.暨南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年度优秀员工申请表.doc

      附件2.暨南大学勤工助学年度优秀员工 汇总表.doc

   附件3.单位勤工助学评优评审工作小组名单.docx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109

(联系人:李勇,联系电话:020-85226208,邮箱:oqgzx@jnu.edu.cn

  


更新时间:2017-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