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帮助贫困新生完成学业,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广东省仲明助学金在我校设立“仲明助学金”。“仲明助学金”的捐资人是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强先生。他有感于自己学生时代有政府的助学金才能上学堂。今天,当他事业有成时便怀着“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心愿,设立这一助学金。现“仲明助学金”具体评审要求如下:
一、助学金评审要求
(一)、助学金额与名额分配
1、金额:5000元/人
2、名额:全校共18个名额,每学院推荐1人参评,学校统一审核
(二)、参评对象及评审要求
1、2017级新生;
2、家庭非常困难,高考成绩优秀(建档立卡户优先);
3、具备良好品德,认同仲明乐善助学的慈善理念;
4、自愿在接受仲明助学金的同时,签署《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承诺毕业后将受助的款项回捐到仲明基金用以帮助更多有需要的贫困学子,并身体力行加入助困的行列,践行“受惠社会,回报社会”的公益精神。
二、申请材料要求
(一)、申请材料:
1、申请学生个人申请书(手写,不少于1500字);
2、家庭经济困难登记回执复印件一份;
3、其他材料,如申请人所在地出具的贫困证明、低保户证明、直系亲属的伤残证明、助学贷款的合同等复印件一份;
4、申请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学生入学成绩单复印件;
6、《仲明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7、《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附件2)及《道义契约附件》(附件3)
(二)、提交时间及地点:
请于2017年10月20日前提交以上材料,番禺校区交于W2-209爱心工作室,本部交于行政楼321室,其他校区寄到本部行政楼321室。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