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奖对象
全日制大二以上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时间
每年10-11月份。
三、奖励办法
优秀学生奖学金颁发奖学金证书,共设三个等级,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1500元/人、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1000元/人,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800元/人。
四、评选名额分配
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评选比例均为本单位全日制大二以上在校本科学生总数的3%、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评选比例均为本单位全日制大二以上在校本科学生总数的5%,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评选比例均为本单位全日制大二以上在校本科学生总数的7%。
五、评选条件
上一学年所修所有课程无不及格科目,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学生综合测评总成绩需达90分以上,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3.2以上。
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学生综合测评总成绩需达85分以上,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
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学生综合测评总成绩需达80分以上,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2.8以上。
六、评选要求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必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民主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七、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采取自主申报和院系推荐的方式,在网上提交申请;
2、院系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后,组织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校分配的名额在学生一体化系统内通过或推荐候选人。在学生一体化系统下载打印获奖学生统计表,核对获奖同学,并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盖章后,报送学生处学生学习发展中心。
4、学校根据各学院的推荐,组织等额评审,提出当年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领导及学校领导研究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