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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优秀班长荣誉称号评选细则

一、评奖对象

全日制大二以上在校本科生,上一学年担任班长职务满一年及以上。

二、评选时间

每年10-11月份。

三、奖励办法

学校发文表彰,颁发暨南大学优秀班长荣誉证书。

四、评选名额分配

优秀班长荣誉称号的评选比例为本单位班级数量的10%。获得优秀班长荣誉称号的学生可以申请参加本年度“暨南好班长”荣誉称号的公开答辩评选。

五、评选条件

    1.本人思想品德考核优良,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达90分以上,上一学年担任班长职务满一年,可作为优秀班长荣誉称号候选人;

    2 .本人所修全部课程成绩需达及格以上,即上学年成绩无任何不及格记录(补考及重修均不能申请);

    3. 本人在校期间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无不良学风行为,无未缴清学费、住宿费记录。

    4.上一学年担任班长满一年。

5.任职期间班集获校先进班集体称号或者班级团支部获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六、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采取自主申报和院系推荐的方式,在网上提交申请;

2、院系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后,组织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校分配的名额在学生一体化系统内通过或推荐候选人。在学生一体化系统下载打印获奖学生统计表,核对获奖同学,并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盖章后,报送学生处学生学习发展中心。

4、学校根据各学院的推荐,组织等额评审,提出当年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领导及学校领导研究审定。

 

更新时间:2017-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