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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评选细则

一、评奖对象

全日制大二以上在校本科生,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年以上。

二、评选时间

每年10-11月份。

三、奖励办法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奖励金额800元/人。学校发文表彰,颁发暨南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证书。

四、评选名额分配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评选比例均为本单位全日制大二以上在校本科学生总数的6%。

五、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道德品行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工作;

2、工作积极认真,责任心强,成绩显著;具有服务意识,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能以身作则,表率作用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3、学习认真,成绩良好,综合测评总成绩需达80分以上,学分绩点达2.5以上;

4、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年,工作成绩突出;

5、所修全部课程成绩需达及格以上,即上学年成绩无任何不及格记录(补考及重修均不能申请);

6、未受学校各级部门通报批评(含院、系级)及纪律处分,无不良学风行为,无未缴清学费、住宿费记录;

六、评选要求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必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民主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七、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采取自主申报和院系推荐的方式,在网上提交申请;

2、院系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后,组织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校分配的名额在学生一体化系统内通过或推荐候选人。在学生一体化系统下载打印获奖学生统计表,核对获奖同学,并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盖章后,报送学生处学生学习发展中心。

4、学校根据各学院的推荐,组织等额评审,提出当年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领导及学校领导研究审定。

 

更新时间:2017-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