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今收到广东省粤残联【2018】37号文件,关于帮助未申请“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助学金的残疾大学生补办申请手续的通知。现转发给各院系,请务必通知相关有需要的同学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具体所需材料表格见附件。
附件:关于帮助未申请“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助学金的残疾大学生补办申请手续的通知.PDF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4月16日
更新时间:2018-04-16
附件:关于帮助未申请“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助学金的残疾大学生补办申请手续的通知.PDF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