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更好支持我校资助事业的发展,帮助2018年新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广东省仲明助学金在我校设立“仲明”助学金。具体评审要求如下:
一、助学金评审要求
(一)、助学金数额与名额分配
1、金额:5000元/人,全校共18人
2、名额:每学院推荐1人,学校统一审核
(二)、参评对象及评审要求
1、2018级本科新生;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习成绩优秀(建档立卡户优先);
3、具备良好品德,认同仲明乐善助学的慈善理念;
4、自愿在接受仲明助学金的同时,签署《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承诺毕业后将受助的款项回捐到仲明基金用以帮助更多有需要的贫困学子,并身体力行加入助困的行列,践行“受惠社会,回报社会”的公益精神。
二、申请材料要求
(一)、申请材料:
1、申请学生个人申请书(手写,不少于1500字);
2、家庭经济困难登记回执复印件一份;
3、其他材料,如申请人所在地出具的贫困证明、低保户证明、直系亲属的伤残证明、助学贷款的合同等复印件一份;
4、申请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学生入学成绩单复印件;
6、《仲明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7、《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附件2)及《道义契约附件》(附件3)
(二)、提交时间及地点:
各学院将学生材料汇总,统一于2018年10月15日前提交,番禺校区交至学生活动中心209室,本部交至行政楼321室,其他校区寄到本部行政楼321室。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8日
更新时间:2018-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