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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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暨南大学2017-2018学年“学生资助工作优秀指导教师”、“学生资助工作优秀学生个人”和“学生资助工作优秀学生团队”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健全我校学生资助制度,努力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水平,推动建设一支德才兼备、业务精湛、富有奉献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学生资助工作队伍,保障我校“精准资助、资助育人”五大工程顺利推进,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拟开展暨南大学“学生资助工作优秀指导教师”“学生资助工作优秀学生个人”和“学生资助工作优秀学生团队”评选活动,表彰在学生资助事业中甘于奉献、成绩突出的优秀教师、学生和学生团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校区、各学院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教师、学生个人、和学生团队。

二、申报条件、名额及组织实施

              项目一:“学生资助工作优秀指导教师”评选(5名)

1.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爱岗敬业,积极奉献,在本单位本部门学生资助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事迹突出;

2.热爱学生资助工作,在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有方法、有创新,在资助育人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3.从事学生资助工作2年以上的教师。

4.各校区、学院按要求组织初选,被推荐候选人填写《暨南大学2018年学生资助工作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见附件1),并提交一份1500字以内的个人事迹材料。事迹正文以第一人称行文,要求事迹真实,突出本人在学生资助工作中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及开展资助育人的实绩,充分体现忠诚、担当、奉献,敬业、务实、创新的精神。

申报方式:

各申报人将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及相关材料证明在122日前一并报送至行政楼321  邮箱38582108@qq.com

  

项目二:“学生资助工作优秀学生个人”评选

评选对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评选目的:发扬自立自强精神,展现优秀学子风采,树立学习典范和榜样。

考评时段: 201791日至2018831日;

参评标准:

一、“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奖”评选标准:(8名)

  1. 在学生资助工作方面对学校、院系、班级或所在学生团队或组织曾提出重要建议并被采纳,实践中获得肯定;

  2. 对所负责的学生资助工作有重大改革和实践创新;

  3. 积极向上,热爱学习,各科成绩良好,上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4.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二、“励志自强引领奖”评选标准:(8名)

  1. 具备开拓进取、顽强不屈、乐观积极、敢于梦想、勇于实践等优秀品质;

  2. 家庭经济困难,勤俭节约、诚实守信、不无故拖欠学、宿费;

  3. 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上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4. 有顽强的毅力,在自强自立方面有突出表现,能克服困难,乐观向上,坚持学习;

  5. 参加过校级以上学生资助方面的活动或获得过学生资助方面的奖励或荣誉;

6. 获得政府、社会、学校等各级各类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7. 未获得过优秀学子奖励计划奖项。

三、“爱心公益回馈奖”评选标准:(8名)

  1. 热心公益及慈善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各种公益活动年累计志愿时达30小时以上(申请时请提交材料说明);

  2. 品行端正,孝老爱亲,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奉献爱心,勤俭节约;

  3.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上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4. 获得政府、社会、学校等各级各类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5. 未获得过优秀学子奖励计划奖项。

  

四、“创新创业实践奖”评选标准:(8名)

  1. 积极投身校内外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爱岗敬业,坚强刻苦,在团队中起模范和带头作用对组织建设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想法和帮助;

  2. 积极向上,热爱学习,各科成绩良好,上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3. 在创新创业取得成果,包括(以下之一即可):

1)获得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竞赛奖项(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在所在的创新创业竞赛团队中担任重要职位;

3)为所在的组织拓展业务或工作(提供实例证明),提高了组织运营能力,扩大了组织的知名度;

4. 获得政府、社会、学校等各级各类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评选资料:

申评学生必须认真准备并提交如下材料:奖项申请表(附件2下载,双面打印);个人事迹陈述报告,包括个人综合事迹成果材料、个人成绩单等相关材料;三张申请人个人近期生活照(JPG格式,务必清晰,半身近照为宜,拒收自拍照片,并以“学院+学生姓名”进行命名,不小于1M),打包压缩后以“学院+名字+奖项名称评审”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申报方式:

各申报人将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及相关材料证明在122日前一并报送至勤助管理委员会。

石牌校区

邮箱:qgzxrl_jnu@163.com

办公地址:西门羊城苑15栋勤助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20-8522 1538

番禺校区

邮箱:qinzhurenlibu@163.com

办公地址:学生活动中心 210

联系电话:020-37337508

  

项目三:学生资助工作优秀学生团队评选

评选对象:所有参与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学生组织或学生团队(含各机关、学院、直属单位指导的勤工助学学生团队)。

考评时段: 201791日至2018831日;

参评标准:

一、“资助育人模范团队”评选标准:(2个)

  1. 团队制度建设完善、“家文化”氛围浓郁,团结互助,相亲相爱,有共同目标,开拓进取,奖惩分明,热心服务学校与社会,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2. 勇于创新资助育人新途径,能全员参与团队建设,能发动集体智慧开展工作,具有很强的创新力和竞争力(申请时请提交材料说明);

  3. 在本学年获得过团体奖项(申请时请提交材料说明);

  4. 有独特的团队建设品牌活动。

二、“爱心公益模范团队”评选标准:(2个)

  1. 团队成员以获得政府、社会、学校资助的受助学生为主;

  2. 团队成员能心存感恩,热心公益,积极投身校内外公益类服务活动(申请时请提交材料说明);

  3. 部门内成员上学年人均志愿时不少于15小时(申请时请提交材料说明);

  4. 有独特的团队建设品牌活动。

三、“创新创业模范团队”评选标准:(2个)

  1. 团队成员自力更生,勇于投身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在创业团队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

  2. 有独特的团队建设品牌活动(申请时请提交材料说明);

  3. 不断开拓已有创新创业平台,相对上学年有重大进步(申请时提交数据证明材料);

  4. 团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较高比例。

评选资料:

申评团队代表人必须认真准备并提交如下材料:奖项申请表(附件下载,双面打印);团队事迹陈述报告,包括团队综合事迹成果材料等相关材料;五张申请团队近期照片(JPG格式,务必清晰。并以“学院/机关/单位/团队名称”进行命名,不小于1M),打包压缩后以“学院/机关/单位/团队名称+奖项名称评审”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申报方式:

各申报团队将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及相关材料证明在122日前一并报送至勤助管理委员会。

石牌校区

邮箱:qgzxrl_jnu@163.com

办公地址:西门羊城苑15栋勤助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20-8522 1538

番禺校区

邮箱:qinzhurenlibu@163.com

办公地址:学生活动中心 210

联系电话:020-37337508

附件1.暨南大学2018优秀学生资助工作指导教师申报表.doc

附件2.年度优秀个人申请表(最终版).rar

附件3.年度优秀团队申请表(最终版).rar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更新时间:2018-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