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本学期教学计划安排,从2018年12月23日起,同学们就进入本学期紧张的期末复习考试阶段。按照学校学生工作部署,请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班主任于本学期末务必开展好学生考风考纪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动员学生认真复习,诚信考试,加强考试违纪警示教育。请各学院在考试前,通过学院大会、主题班会等形式动员学生认真复习并开展学生考风考纪教育,结合《暨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和违纪案例,提醒学生防微杜渐。
二、加强对特殊学生群体的关注和帮扶。临近期末,学生复习和考试的压力增大,容易引发情绪、心理、身体等异常情况出现,请各学院务必排查学生中存在的特殊情况(包括经济困难、生病住院、心理障碍、突发事件、家庭变故、遭遇灾害等),一旦发现请及时给予关爱和帮助,同时密切留意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动向,特别要关注他们的心理和情绪变化,预防任何突发事件发生。
三、认真做好放假前的安全教育
1.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放假前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出行安全、网络安全、防火、防盗、防骗、防传销、防校园贷和培训贷、实习和求职时的安全教育、在家时防煤气中毒及烟花爆竹燃放等。同时,了解每位同学的寒假安排,确保寒假期间学生的人身及财物安全。
2.请各学院务必在放假前针对有特殊情况的学生进行摸底调查,清楚掌握其各项状态,并要与其家长进行沟通联系(学校要求辅导员每学期至少与每位学生家长联系一次),了解其寒假安排,告知家长学生在校的近期状况及学校的放假管理规定,合力为学生的安全保驾护航。
3.节日前和假日期间,要定期通过手机短信、微信、“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向家长和学生发出安全提示信息。
四、做好寒假留校学生的相关工作
1.每学期教学任务结束后的寒假,是提供给广大学生休息的时间,学校的学生宿舍以及教学场所也将根据情况进行修缮,根据《暨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学校不主张、不提倡学生假期留校,并不提供住宿以及教学用地的服务。但考虑到个别学生的实际需要,学校将会根据相关程序审批学生寒假留校学习的申请。
2.学校放寒假期间,如有学生因为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原因,需要申请留校住宿的,须按规范程序填写《暨南大学本科生寒假留校住宿申请表》(附件1)于2018年12月30日前递交学院,由学院辅导员老师与家长联系确认后审批。学院需根据学生的申请审批情况,填写《暨南大学本科生寒假留校住宿汇总表》(附件2),于2019年1月3日前由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学生处学生学习与发展中心(行政楼324室),电子版发送至jnuxsk@163.com。其中,珠海校区各学院先将材料报送至校区学工办,由校区学工办统一管理并交至学生处。
3.因考虑到大多数同学要整理回家行李或者开学前也会提前返校等实际情况,寒假前期以及后期都留下适当的时间作为管理过渡期,因此,在2019年1月23日至2019年2月20日期间需要留校住宿的同学,才需要填写申请表提出住宿申请。
4.请各院系积极关心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特别是有特殊困难的学生、港澳台侨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的假期生活,适当组织他们开展自娱自乐的假期留校文化活动,及时帮助他们反映和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各学院要加强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醒留校学生遵纪守法,注意自身以及财物安全,认真执行《暨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要求,不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将危险品(如枪械、管制刀具和盐酸、硫酸等烈性化学品)和可燃性物品带入宿舍,服从管理,配合寒假学生宿舍各项维修工作。如有违规,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加强假期校园应急值守
各学院要根据学校的要求做好寒假值班安排,确保联系方式畅通,寒假期间不放松对学生状态的关注,一旦学生有紧急事件发生,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并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及学生处负责人汇报。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1.暨南大学本科生寒假留校住宿申请表.doc
学生处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