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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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二十届第一任期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各学院:

第十九届第二任期暨南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学代会常委会)任期将满,经学代会常委会讨论,决定由校内各学院推荐第二十届第一任期暨南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今年五月份将召开暨南大学第二十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届时将审议通过第二十届第一任期暨南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常委)名单。具体事项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政治素养与思想品德

1)内地学生

参选人员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爱国爱校,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养过硬、思想品德高尚,具备良好的群众基础;

2港、澳、台学生

认同国家、认同民族、认同文化、认同政治,有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爱国爱校,自觉拥护祖国统一、拥护“一国两制”,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有社会公德心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3华人华侨学生和外国留学生

热爱祖(籍)国、热爱居住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有社会公德心和健康的身心素质,了解和热爱中华文化、主动担当中外交流的文化使者。

2.为人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恪守学生本分、学习成绩优秀,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完善的知识结构,原则上,理、工、生、医、药类学生上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文、新、外、经、法、管、艺、体类学生上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在3.2以上,无任何违规违纪和考试不及格等记录。

3.具备良好的领袖素质,能发挥模范引领作用。曾任班长或学院学代团、系以上学生会、共青团或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其下属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的主要学生干部,熟悉和掌握学生工作的原则和规律,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4.热心服务同学、综合素质高、学习能力强,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有团结协作精神。在工作中能坚持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认真倾听广大同学诉求,积极畅通校园沟通协调渠道,实心实意帮助同学解决困难,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得到同学拥护支持,具有较高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二、选拔程序

1.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可按要求认真填写推荐表(详见附件1),相关信息由各学院进行核实,纸质版推荐表需填写学院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2.学代会常委会秘书处将对参选人员的报名资格和个人情况等进行书面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将进入面试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3.通过综合面试选拔,产生第二十届第一任期暨南大学学生代表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4.学代会常委会将根据候任人选的综合表现,认真研究确定第二十届第一任期暨南大学学生代表常务委员会委员名单,并报请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后,交于暨南大学第二十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予以发文公示。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根据以上要求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从学生中推选2-3名候选人参加评审小组的面试考核。各学院要认真核实参选人员报名资格和个人情况,同时注意需要选出一定比例的港、澳、台、侨,外籍学生参加。

2.报名从通知日起,有意参加选拔的同学可联系本学院现任常委会委员(联系方式见附件2)并认真填写推荐表,纸质版推荐表需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推荐表442400之前发送至学代会秘书处公邮:xdhmsc1902@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为“姓名+学院名称+学代会常委会委员推荐表”,石牌校区纸质版推荐表于4418:00—21:00交至学代会办公室(礼堂407),番禺校区纸质版推荐表于4418:00—21:00交至学代会办公室(w2-215),过期一律不再受理。


附件:1.暨南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2.第十九届第二任期暨南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委员名单


联系人:丁同学18026402029(番禺校区)

             王同学17806539781(石牌校区)


暨南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327


 

附件1:暨南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docx

附件2:第十九届第二任期暨南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名单.pdf

更新时间:2019-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