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社团:
第三十四届暨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社团会长任期将满,经社联讨论,决定由各学生社团推荐第三十五届暨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会长候选人。具体事项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政治素养与思想品德
(1)内地学生
参选人员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思想类社团会长须由党员担任),爱国爱校、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高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奉献精神;
(2)港、澳、台学生
认同国家、认同民族、认同文化、认同政治,有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爱国爱校,自觉拥护祖国统一,拥护“一国两制”,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华人华侨学生和外国留学生
热爱祖(籍)国、热爱居住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健康的身心素质,了解与热爱中华文化、主动担当中外交流的文化使者。
2.遵纪守法,在校表现良好,为人品行端正,能起表率作用,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上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成绩排名班级前百分之五十,无任何违规违纪和考试不及格等记录。
3.具备良好的领袖素养,忠于职守、认真负责。热心组织社团活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4.责任心强,有较好的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热心服务同学,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按照自愿、自主、自发原则,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线上和线下课外活动,培养同学们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同学们的综合素质,促进同学成长成才。
5.会长任期一至两年,期满后按规定程序改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学生社团会长:
(1)在校期间曾受到校规校纪处分;
(2)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
(3)社团被宣布解散或注销,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社团会长;
(4)其他不宜担任社团会长的有关事项。
二、选拔程序
1.各学生社团坚持民主和公平的原则,由本社团成员经社团会员大会选举通过符合条件的新任社团会长候选人。
2.新任社团会长候选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推荐表(详见附件1),交至社联社团交流调研部。相关信息由各学院、各社团指导老师进行核实,纸质版推荐表需填写学院推荐意见、社团指导老师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3.社联将结合各学院与社团指导老师意见,认真研究确认第三十五届暨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会长名单,并报请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后,予以发文公示,并于今年五月份举行第三十四届暨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会长换届大会。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生社团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社团成员,根据以上要求,以民主和公平的原则通过社团会员大会选举符合条件的社团会长候选人,鼓励港、澳、台、侨及外籍学生参加。
2.报名期限从通知日起,各社团通过社团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会长候选人后,认真填写推荐表,电子版推荐表于5月15日24:00之前发送至社联公邮:ilovejnusau@sina.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为“姓名+所在校区+社团名称+会长推荐表”,石牌校区纸质版推荐表于通知日起至5月15日,工作日17:00-18:10交至社联办公室(金陵学生文化广场109室),番禺校区纸质版推荐表于5月15日17:00—20:00交至社联办公室(W2-217),过期一律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同学 15602292548(番禺校区)
黄同学 13538792177(石牌校区)
暨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