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帮助和鼓励在高等院校就读的品德优良、学习勤奋、家境贫寒的大学本科生完成学业,曾宪梓教育基金会自2000年起开始设立“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目前,第七期“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已经开始遴选,我校的资助名额为30名,现将有关申请、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的条件:
1、 2018年入学的本科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立志振兴中华,毕业后志愿为祖国建设服务。
3、 家庭经济困难,在学校办理了困难生登记,持有有效期的《经济困难登记回执》(即《暨南大学助困绿卡》)。
4、 努力学习,品学兼优,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无违纪受惩记录。
5、 学习勤奋努力,学分绩点在3.5以上,附送上学年的成绩单。
6、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学校所在城市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二、申请的材料:
1、《曾宪梓教育基金会“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申请表》。附件下载。
2、学习成绩单。学院教科办盖章的2018-2019学年的成绩单。
3、申请学生家庭收入情况证明(盖学院公章)。
4、《经济困难登记回执》的复印件。
三、申请程序:
1、学生申请。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各班级从思想品德、经济状况、学习成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评议后,将确定名单呈报学院审批。
2、学院审核。学院按照评审条件,在班级综合评议的基础上,严格审核学生申报资格及材料的真实性,确定推荐名单后,在本院、系内公示3天。公示结束将推荐的受助学生名单和所有申请材料于10月13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本部行政楼326)。
3、确定名单。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确定初审合格的受助学生名单,在学生处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校领导批准后,将推荐材料报送给曾宪梓教育基金会北京办事处。
四、奖学金发放与管理
1、奖学金发放:由学校通过转帐的形式向学生发放奖学金。对于获得奖学金的学生,还将颁发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的证书。
2、年度评审。每学年末(7月31日前),学校对受助学生进行年度综合评审,并向基金会提出综合评审报告。
3、连续3年享受的资格。享受年度综合评审合格者,可在本科学习阶段连续享受3年奖学金的资助。综合评审不合格者将取消下一年度的受助资格,空余名额由学校提出递补建议,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报基金会北京办事处审定。
4、资格的取消。家庭经济状况与申报材料不符或发现学习不努力、品行不好的奖学金生,学校可终止该奖学金生的获奖资格。
如对该项助学金的申报有疑问或异议或有举报,请致电资助办公室,电话020-85220044。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申请表》.docx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