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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暨南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暨南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各院系:

为支持暨南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鼓励在校澳门学生勤奋学习、努力钻研,南粤集团在暨南大学设立“暨南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以鼓励、资助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澳门学生。按照资助方的要求,现将的评审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奖学金金额:

名称

名额/奖项

一等奖

¥8000

二等奖

¥6000

暨南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干部南粤奖学金

本科生

5

5

研究生

1

1

暨南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

本科生

13

13

研究生

2

2

注:本科生、研究生名额可打通使用;

以上奖学金不可与学校其他奖学金重复获得。

二、申请办法及评选程序

1.学生网上申请及审批时间要求

1)学院网上推荐时间:20191022日—1028

2)学生填写申请表字段内容:20191022日—1028

3)学院网上上报截止时间:20191028日中午12:00

4)全校网上公示时间:201911

2.网上申请及审批流程

1)辅导员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在右上角选择对应的审批角色,在奖助学金管理中直接新增推荐。

2)推荐学生登陆暨大门户——左侧业务应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或直接访问地址:https://stuit.jnu.edu.cn/)——奖助学金申请,点击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并填写附件2《暨南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申请书》一份;提供一份1500字以上的“个人事迹陈述”和一封800字以内所在学生组织(优秀澳门学生干部)/院系或班级(优秀澳门学生)指导老师推荐信,同时需提供包括本人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成果、荣誉、奖励等材料;并填写附件申请表,以及相关材料。

3)各院系须在学院公示结束后,于1028日中午1200之前连同学生提交的纸质版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须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及“院系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交到学生处港澳台侨学生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22室,联系电话:85222126)。

3)学校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南粤集团批准。

注:全日制本科生奖项,每个学院每个奖项各推荐一名在校澳门学生参评,学校统一评选。研究生奖项,由研究院评出。

三、评选对象及条件

详见附件《暨南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管理办法》

  

附件:1.暨南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管理办法.pdf

2. “暨南大学南粤优秀澳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学生处

20191022


更新时间:2019-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