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暨南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各院系:
为支持暨南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鼓励在校澳门学生勤奋学习、努力钻研,南粤集团在暨南大学设立“暨南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以鼓励、资助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澳门学生。按照资助方的要求,现将的评审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奖学金金额:
名称 | 名额/奖项 | 一等奖 (¥8000) | 二等奖 (¥6000) |
暨南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干部南粤奖学金 | 本科生 | 5名 | 5名 |
研究生 | 1名 | 1名 | |
暨南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 | 本科生 | 13名 | 13名 |
研究生 | 2名 | 2名 | |
注:本科生、研究生名额可打通使用; 以上奖学金不可与学校其他奖学金重复获得。 |
二、申请办法及评选程序
1.学生网上申请及审批时间要求
(1)学院网上推荐时间:2019年10月22日—10月28日
(2)学生填写申请表字段内容:2019年10月22日—10月28日
(3)学院网上上报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8日中午12:00
(4)全校网上公示时间:2019年11月
2.网上申请及审批流程
(1)辅导员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在右上角选择对应的审批角色,在奖助学金管理中直接新增推荐。
(2)推荐学生登陆暨大门户——左侧业务应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或直接访问地址:https://stuit.jnu.edu.cn/)——奖助学金申请,点击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并填写附件2《暨南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申请书》一份;提供一份1500字以上的“个人事迹陈述”和一封800字以内所在学生组织(优秀澳门学生干部)/院系或班级(优秀澳门学生)指导老师推荐信,同时需提供包括本人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成果、荣誉、奖励等材料;并填写附件申请表,以及相关材料。
(3)各院系须在学院公示结束后,于10月28日中午12:00之前连同学生提交的纸质版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须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及“院系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交到学生处港澳台侨学生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22室,联系电话:85222126)。
(3)学校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南粤集团批准。
注:全日制本科生奖项,每个学院每个奖项各推荐一名在校澳门学生参评,学校统一评选。研究生奖项,由研究院评出。
三、评选对象及条件
详见附件《暨南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管理办法》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