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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金评审通知

各校区、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2019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拨付工作的函》(新教函〔2019〕974号)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拨付我校2019-2020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贫困补助经费情况,学校开2019-2020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金评审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范围

经学校认定的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守则;

4.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进取;

5.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6.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三、资助标准

1.一等助学金: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每人1200元;

2.二等助学金:家庭比较经济困难学生每人900元;

3.三等助学金: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每人600元。

四、评审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电子版申请(详见附件1);

2.各学院打印学生递交的申请表,经审核确认盖章后拍照或者扫描,连同汇总表电子版(详见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认后,在学生处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资助名单。

五、截止时间

学生申请于6月7日前将申请表发送至学院审核,各学院于6月12日13:00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名以“新疆补助+学院”格式命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乃飞老师、艾卡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26208   联系邮箱:719268446@qq.com

 

附件1:暨南大学2019-2020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申请表.xls

附件2:暨南大学2019-2020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申请汇总表.xls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6月3


更新时间:2020-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