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2019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拨付工作的函》(新教函〔2019〕974号)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拨付我校2019-2020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贫困补助经费情况,学校开2019-2020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金评审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范围
经学校认定的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守则;
4.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进取;
5.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6.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三、资助标准
1.一等助学金: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每人1200元;
2.二等助学金:家庭比较经济困难学生每人900元;
3.三等助学金: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每人600元。
四、评审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电子版申请(详见附件1);
2.各学院打印学生递交的申请表,经审核确认盖章后拍照或者扫描,连同汇总表电子版(详见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认后,在学生处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资助名单。
五、截止时间
学生申请于6月7日前将申请表发送至学院审核,各学院于6月12日13:00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名以“新疆补助+学院”格式命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乃飞老师、艾卡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26208 联系邮箱:719268446@qq.com
附件1:暨南大学2019-2020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申请表.xls
附件2:暨南大学2019-2020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申请汇总表.xls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