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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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暨南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各院系:

为支持暨南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鼓励在校澳门学生勤奋学习、努力钻研,南粤集团在暨南大学设立“暨南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以鼓励、资助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澳门学生。按照资助方的要求,现将的评审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奖学金金额:

名称

名额/奖项

一等奖

(¥8000)

二等奖

(¥6000)

暨南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干部南粤奖学金

本科生

5名

5名

研究生

1名

1名

暨南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

本科生

13名

13名

研究生

2名

2名

注:本科生、研究生名额可打通使用;

以上奖学金不可与学校其他奖学金重复获得。

二、奖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优秀澳门学生干部奖学金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无学风不良及校园不文明行为;

      2、拥护“一国两制”、爱国爱澳爱校,品德优良、热爱学生工作,热心服务学生,积极参与各类校园文化活动,为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组织建设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善于交流沟通;

      4、本学年在学生组织中获得一次以上学期考核优秀,年度考核优秀或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者优先考虑;

      5、申请人须为校、院两级学生组织曾任或现任主要负责人;

      6、本科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2以上,综合测评总成绩在80分以上,研究生综合素质较高,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请奖学金:①学年内受学校各级部门批评(含院、系级)及纪律处分;②处于休学期间;③故意欠费;④学校规定不能获得奖学金的其他情况。

     优秀澳门学生奖学金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规纪记录,无学风不良及校园不文明行为;

    2、拥护“一国两制”、爱国爱澳爱校,品学兼优,学习勤奋努力;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

   4、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者优先考虑;

   5、本科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8以上,综合测评总成绩在85分以上,研究生综合素质较高,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请奖学金:①学年内受学校各级部门批评(含院、系级)及纪律处分;②处于休学期间;③故意欠费;④学校规定不能获得奖学金的其他情况。

 三、申请办法及评选程序

1.学生网上申请及审批时间要求

1)学院网上推荐时间:20201051012

2)学生填写申请表字段内容202010月13—10月16

3)学院网上上报截止时间:202010月1917:00

4)全校网上公示时间:202010

2.网上申请及审批流程

1)辅导员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在右上角选择对应的审批角色,在奖助学金管理中直接新增推荐。

2)推荐学生登陆暨大门户——左侧业务应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或直接访问地址:https://stuit.jnu.edu.cn/)——奖助学金申请,点击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并填写附件2《暨南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申请书》一份;提供一份1500字以上的“个人事迹陈述”和一封800字以内所在学生组织(优秀澳门学生干部)/院系或班级(优秀澳门学生)指导老师推荐信,同时需提供包括本人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成果、荣誉、奖励等材料;并填写附件申请表,以及相关材料。

3)各院系须在学院公示结束后,于10月191700之前连同学生提交的纸质版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须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及“院系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交到学生处港澳台侨学生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22室,联系电话:85222317)。

4学校将组织统一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学校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南粤集团最终审定

 全日制本科生奖项每个学院每个奖项各推荐一名在校澳门学生参评,学校统一评选。研究生奖项,由研究院评出。

 

附件1.暨南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管理办法.pdf

   2. “暨南大学南粤优秀澳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学生处

2020年930


更新时间:2020-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