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2019-2020学年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以及2020-2021学年先进班集体创建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班集体建设目标及评选条件
1. 思想品德好
全班同学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和国家统一,具有民族自尊心与自豪感,维护祖国尊严和荣誉,遵守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德;关心国家大事,思想品德表现良好,学年内,全班同学思想品德考核成绩合格;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2.学习好
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稳定,刻苦学习专业文化知识,努力完善自己知识结构,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遵守课堂和考场纪律,无考试作弊现象,全班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
3.遵纪守法好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法令,遵守高校学生行为准则、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规范,举止文明,组织纪律性好,是非观念强,敢于检举揭发坏人坏事,自觉维护校园教学、学习和生活秩序,注意防火、防盗,学年内全班学生没有违纪行为,无安全事故发生。
4.文体卫生好
全班同学积极参加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认真上好体育课,坚持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卫生意识好,注意校园与宿舍内外环境卫生,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宿舍”活动,学年内,在宿舍卫生检查评比中,全班有80%及以上的宿舍被评为校“文明宿舍”,没有不合格的宿舍。
5.劳动及社会实践好
全班同学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园绿化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并能结合专业特色,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竞赛活动、社会调查活动,社会公益活动,巩固专业知识,服务社会,锻炼自己,了解国情民情,开阔视野,增长才干,提高素质。
6.班干部作风好
班委会成员团结一致,相互协作,能结合班级实际情况制订学年工作计划,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带领全班同学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出色完成校、院、系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班干部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无私奉献精神,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7.学生党、团员发挥作用好
学生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方向明确,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德智体美劳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团支部积极配合上级团委、班委开展争创“十佳团支部”“先进班集体”“主题团日”活动,过好团组织生活,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团组织的先进性和团员的表率作用突出。
8.班主任工作好
班主任热爱学生工作,关心、爱护学生,能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情况,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教育、管理、引导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尚师德,在学生有感召力,工作成绩显著。
9.易班班级建设好(针对2020-2021学年及之后申请创建的班级)
全班同学积极参与易班班级建设,注册并认证暨南大学易班平台,建设易班班级群,丰富班级主页内容,定期更新有关学院、班级咨询的推文,制作具有班级特色的轻应用,同时引导班级同学浏览主页信息,点赞、评论推文。班级群EGPA值成绩显著。
二、2019-2020学年先进班集体评选事项
(1)评选对象
2019-2020学年先进班集体创建班级。(见附件1)
(2)评选程序
1.2019-2020学年创建班级的班主任、学生党团支部和班委会认真总结上一学年本班工作。
2.整理班级先进事迹报告,填写《暨南大学先进班集体评审表》(附件2),附上班级学生学年成绩汇总表(加盖学院教科办公章)及相关集体获奖材料。
3.学院民主评议,按各学院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4)择优推荐至学生处。
(3)表彰形式
先进班集体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第一年获评奖金为500元,连续两年获评奖金为800元,连续三年获评奖金为1000元。获评先进班集体的班级有资格参评学校“5A卓越班集体”,班长有资格申请“优秀班长”荣誉称号。
先进班集体奖金采用财务导盘的形式发放至与班长学号绑定的银行卡中,评审表中填写的班长即为领款人,请各位班长注意填写正确学号。
(4)截止时间
学院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24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权利。所有材料请交至石牌校区行政楼324学生处学生学习与发展中心(联系人:李老师020-85227090)。珠海校区学院请先将材料报送至校区学工办。
三、2020-2021学年先进班集体申报创建事项
(1)申报创建对象
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班集体。
(2)申报创建程序
1.各班班主任、班委会提出申请。
2.系、院领导对本单位所属的学生班级进行研究讨论,确定创建先进班集体对象。
3.创建班级结合评选条件确定创建先进班计划、目标和措施,填写《暨南大学先进班集体创建申请表》(附件3)并将这些材料交由班主任、系、院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处立项、公示备案,经过一年的创建后,才能参与2020-2021学年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3)截止时间
学院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24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权利。所有材料请交至石牌校区行政楼324学生处学生学习与发展中心(联系人:李老师020-85227090)。珠海校区学院请先将材料报送至校区学工办。
所有填写表格请以本通知附件为准。
学生处
2020年11月17日
附件: 1.2019-2020学年先进班集体创建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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