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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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学生教育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目前,国内多个省市出现了新冠肺炎疫情本土确诊病例,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较多,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根据省市和学校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维护学生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暑期学生思想引导和教育管理工作,学校暑假期间也将进一步加强各校区校园管理,留校学生进出校园实行申报审批制度,假期已经离校学生未经审核批准不得返校,具体通知如下。

一、关于近期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暑期安全不放假,疫情防控不松懈”思想认识,持续关注属地防控政策的变化。目前疫情传播链已外溢至多个省市,覆盖范围有扩大趋势,各地疫情防控政策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广东疾控近日发出重要提醒,近14天有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或报告本土疫情地市的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所在单位、所在酒店报备相关情况,并积极配合当地的疫情防控措施,建议主动接受核酸检测。

(二)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全体学生的动态信息排查工作。根据疫情变化的形势,及时主动排查处在中高风险地区学生的情况,全面精确掌握学生每日所处方位及健康状况,遇到特殊情况要结合省市和学校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上报,迅速响应,果断处置。特别强调的是,要对留校学生近14天是否曾前往目前报告的出现本土疫情地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中高风险地区、境外非澳门地区等情况持续进行认真详细的排查上报。

(三)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教育引导。一方面,要告诫学生主动配合省市和学校的疫情防控要求,每日如实上报个人所在位置及健康状况,认真落实离校学生“非通知不返校,非必要不前往风险地区”,留校学生“非必要不出校,非必要不聚集”。若学生出现违反省市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的行为要严格按照校规校纪予以纪律处分。对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另一方面,要教育引导学生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前往就近的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教育引导符合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学生,要积极主动尽早接种;教育引导学生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四)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关心关爱。目前国内部分地区出现了疫情叠加汛情的情况,各单位要主动关心关爱目前身处疫情封控地区、受灾地区学生的生活状况,做好学校资助帮扶政策的宣传对接。同时,各学院是假期留校学生教育管理的主体单位,各单位要保持与留校学生的密切联系,了解并及时解决留校学生学习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及诉求,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矛盾。

(五)各单位要进一步严格值班值守与应急准备。各单位要加强暑假期间值班值守,做好值班日志的记录和工作交接,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认真核实并及时更新每日一报的相关数据,加强对值班值守人员的应急培训,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出现突发情况,及时报告,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做好处置。

二、关于留校学生管理

(一)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省市和学校的疫情防控要求,在申请留校期间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非澳门地区。要每日如实报告行踪及健康状况,坚持每日健康打卡,坚持“非必要不出校,非必要不聚集”,保持宿舍环境卫生,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出门佩戴口罩,确有必要出校的须全程保持手机通畅,并在每天22:30前返回宿舍。

(二)留校学生若在校外期间曾前往有报告出现本土疫情地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中高风险地区,身体出现不适等特殊情况,要及时如实报告辅导员,视情况进行相应处置,不得漏报、瞒报、谎报相关信息,若出现违反省市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的行为将严格按校规校纪予以严肃纪律处分。对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严格留校学生进出学生宿舍楼栋管理:

1.留校学生离开所在宿舍楼栋时须在宿管人员处领取通行卡,在完成外出事项后于当日返回学校宿舍并将通行卡交至宿管处。

2.留校学生确有必要离开校区所在城市、离开广东省须严格执行外出审批程序,经所在学院审批后方可外出。学院在审批学生申请时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把关。留校学生外出报批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批完成后可通过扫码并点击“进入查看”查询通行凭证,入校时主动出示给保安人员检查后入校。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所在学院辅导员。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7月31日


更新时间:2021-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