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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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暨南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各院系:

为支持暨南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鼓励在校澳门学生勤奋学习、努力钻研,南粤集团在暨南大学设立“暨南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以鼓励、资助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澳门学生。按照资助方的要求,现将评审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奖学金金额:

名称

名额/奖项

一等奖

(¥8000)

二等奖

(¥6000)

暨南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干部南粤奖学金

本科生

5名

5名

研究生

1名

1名

暨南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

本科生

13名

13名

研究生

2名

2名

注:以上奖学金不可与学校其他奖学金重复获得。


二、奖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优秀澳门学生干部奖学金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无学风不良及校园不文明行为;

2、拥护“一国两制”、爱国爱澳爱校,品德优良、热爱学生工作,热心服务学生,积极参与各类校园文化活动,为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组织建设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善于交流沟通;

4、本学年在学生组织中获得一次以上学期考核优秀,年度考核优秀或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者优先考虑;

5、申请人须为校、院两级学生组织曾任或现任主要负责人;

6、本科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2以上,综合测评总成绩在80分以上,研究生综合素质较高,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请奖学金:①学年内受学校各级部门批评(含院、系级)及纪律处分;②处于休学期间;③故意欠费;④学校规定不能获得奖学金的其他情况。

优秀澳门学生奖学金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规纪记录,无学风不良及校园不文明行为;

2、拥护“一国两制”、爱国爱澳爱校,品学兼优,学习勤奋努力;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

4、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者优先考虑;

5、本科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8以上,综合测评总成绩在85分以上,研究生综合素质较高,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请奖学金:①学年内受学校各级部门批评(含院、系级)及纪律处分;②处于休学期间;③故意欠费;④学校规定不能获得奖学金的其他情况。


三、申请办法及评选程序

1.学生网上申请及审批时间要求

(1)学院网上推荐时间:2021年10月14日—11月2日

(2)学生填写申请表字段内容:2021年11月3日—11月7日

(3)学院网上上报截止时间:2021年11月9日17:00

(4)全校答辩时间:暂定11月11日(周四)下午15:00

(5)评选结果网上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2日—11月17日

2.网上申请及审批流程

1)辅导员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在右上角选择对应的审批角色,在奖助学金管理中直接新增推荐。

(2)推荐学生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s://stuit.jnu.edu.cn/——奖助学金申请,点击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

3完成网上申请后,被推荐学生需另外填写《暨南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申请书》一份见附件;提供一份1500字以上的“个人事迹陈述”提供一封800字以内所在学生组织(优秀澳门学生干部)/院系或班级(优秀澳门学生)指导老师推荐信提供本人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成果、荣誉、奖励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各院系须在学院公示结束后,于11月9日17:00之前连同学生提交的纸质版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须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及“院系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交到学生处港澳台侨学生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22室)联系电话:85222126。

5)推荐名额:

南粤优秀澳门学生奖学金:

澳门学生本科生人数在100人以上学院:4人

澳门学生本科生人数在50人以上学院:2人

澳门学生本科生人数在50人以下学院:1人

南粤优秀澳门学生干部奖学金:

澳门学生本科生人数在150人以上学院:2人

澳门学生本科生人数在150人以下学院:1人

6学校将组织统一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学校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南粤集团最终审定获奖学生可优先推荐参加优秀澳门学生社会实践及文化考察活动。


附件:暨南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申请表.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1年930


更新时间:2021-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