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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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宪法卫士2021”活动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教普法办函〔2021〕1号)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青少年在线学习宪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我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宪法卫士2021”活动,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活动内容

本次学习范围为学校全体学生。

通过网页端、客户端或微信小程序逐项完成相应的宪法知识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

 

二、参与方式

(一)注册账号

本届活动启用新的学习平台(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及“青少年普法”微信小程序),学校已注册管理员账号,现因工作需要,需在每学院设置生成1名管理员账号,再由该学院管理员为各班级管理员及学生生成并发放账号。

请各学院将管理员账号所需信息(管理员姓名、手机号及初始密码)通过网址https://xscjnu.jinshuju.net/f/iO3GDV10月28日16:00前报送至学生处,并扫二维码进入微信工作联络群,党委学生工作部会在一周内反馈管理员初始账号及密码。

  

  

(二)组织学生登录

  

各学院管理员可在后台创建班主任账号,并集中生成学生账号。本届活动采用网页端、客户端或微信小程序等参与形式,三种途径均需要学生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后参与活动。

组织学生注册登录请于10月30日前完成。

  

(三)查看任务并完成任务打卡


组织青少年学生逐项完成相应学段的学习实践目标与任务,引导青少年学生认真参与宪法与法治知识在线课程学习、课后练习、综合评价等。

组织学生完成任务打卡请于11月3日前完成。

  

(四)完成测评

 在完成学习和课后练习任务后,组织学生在网页端、客户端或微信小程序完成综合评价。

本次活动为线上学习,采用“学习-练习-综合评价”的学习模式。按主题划分内容,单个主题包含学习和练习,所有主题完成后,需要通过综合评价。根据年级不同,每个学生平均完成时长在20-40分钟左右。

组织学生通过测评请于11月5日前完成。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此项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青少年学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了解宪法知识,理解宪法内涵的重要途径。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派专人负责此项活动。我校组织落实情况将作为省教育厅2021年度法治政府考核评价指标。

 

(二)加强统筹,有序推进。

 

请各学院加强统筹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做好通知传达、账号注册等准备工作,把握时间节点,确保10月底前全体学生完成注册登录,将活动合理融入教学安排,力求真学习、有收获,不搞突击式完成任务。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通知.pdf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1019   

 

更新时间:202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