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按照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评选工作要求和《暨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牢牢把握精准资助的工作精神,今年我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将继续进行分档评审。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金额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拨经费及我校实际情况,国家助学金标准为:
一等助学金(特别困难):4600元/人;
二等助学金(比较困难):3700元/人;
三等助学金(一般困难):3300元/人。
二、申请条件和对象
1.在校本科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和不良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办理绿卡);
7.因新冠肺炎疫情,河南、山西洪灾等特殊原因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8.勤俭诚信,爱心回报社会,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同等条件下,参与公益活动并能出具相关证明的优先考虑。
三、时间要求
1.学生网上申请及审批时间要求
(1)学生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11月5日—11月9日
(2)学院(研究院)网上评审(含公示)时间:2021年11月8日—11月12日
(3)学院(研究院)网上上报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
(4)全校网上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5日—11月19日
2.学院、研究院上交材料要求
各学院、研究院须在单位评选公示结束后,通过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国家助学金推荐候选人汇总表》,核对获助同学,由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盖章后,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326办公室),同时将《国家助学金推荐候选人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oxszz@jnu.edu.cn。
五、注意事项
1.学生申请将不再填写纸质版的国家助学金审批表,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直接在学生工作系统申请(网址为:https://stuit.jnu.edu.cn/)。
2.国家助学金实际评审金额以最终参评情况进行调整。
3.各学院必须确保提交的《国家助学金推荐候选人汇总表》各项信息准确。
请各学院(研究院)高度重视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严格把关学生材料,一旦发现在申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虚报信息的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参评资格一年,同时终止该生其他项目的申报或款项发放,追回已发放的资助款,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获得资助的学生应严格遵守国家助学金的各项规定,严禁高消费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
联系人: 乃飞
联系电话:85226208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