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社团及指导教师:
为深入推动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印发的《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推动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深入开展,鼓励各社团指导教师积极开展社团指导工作,促进学生社团精品建设、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暨南大学优秀学生社团及学生社团优秀指导教师表彰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条件
1. 具有指导教师及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
2. 具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及章程。
3. 开展大型活动、社团品牌活动及参与学校校园文化活动。
4. 规范运营网络平台账号开展社团宣传工作。
5. 以社团名义参加的国家、省、市级比赛获奖(可加分)。
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条件
1. 指导学生社团发展建设,把握社团发展正确方向,规范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参加学生社团相关活动。
2. 加强社团成员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学生社团骨干培训。
3. 定期对所指导社团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掌握、指导整改社团建设、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4. 积极创新,乐于奉献,并在学生社团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1. 学生社团填写2021年暨南大学优秀学生社团申请表(见附件1),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填写2021年暨南大学社团优秀指导教师申请表(见附件2)。
2. 申请表于2021年12月24日前送至学生处学生活动辅导科,纸质版交至行政楼328办公室,电子版发至xshdk@jnu.edu.cn。
学生处组织评选小组,选出优秀学生社团及学生社团优秀指导教师,评选结果将在暨南大学学生处网站公示3天。本学期末进行表彰。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20-85220475
学生处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