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学院要切实履行审核职责,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推荐人选信息及事迹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请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学院初审推荐人选信息及事迹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后,按通知要求于4月11日前,将推荐辅导员的推选报名表(word版及盖有公章的扫描件)、事迹材料(word版)、电子照片、推荐人所带班级的学生联系方式(word版)、电子照片、推荐人主要获奖情况、所带班级及学生主要获奖情况佐证材料(pdf汇总版)等材料发送到邮箱:oxsc_sldc@jnu.edu.cn,学校将择优评选并公示后报送参加省级遴选。
联系人:罗老师、凌老师,电话:020-85227090、020-85220041。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pdf
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wps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4月1日
更新时间:2022-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