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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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暨南大学第四十二届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的通知

各校区团工委,各学院(单位)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印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学联秘书处印发的《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决定由各学院推荐暨南大学第四十二届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的条件

(一)具有暨南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

(三)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严实、乐于奉献;

(四)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具有较强的担当意识、组织协调能力和团结合作精神,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五)学有余力、学业优良,无课业不及格、学术不端等情况,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

(六)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各项规章制度和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章程,无违法违纪情况;

(七)推荐人选如为内地学生,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二、选拔程序

各学院(单位)团组织要认真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人选,经学院(单位)党组织同意后,将候选人人选的相关材料报送至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对候选人人选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候选人。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学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严格把关,对人选进行全面了解和考察,严肃认真开展推荐工作,从学生中推选1-2名候选人参加选拔,同时注意需要选出一定比例的港、澳、台、侨及外籍学生参加。

请各学院(单位)团组织于4月29日(周五)17:00之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暨南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推荐表》、个人成绩单交至石牌校区行政楼328室或番禺校区W2-204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学代会常委会委员候选人+学院(单位)+姓名”发送至工作邮箱过期一律不再受理。

联系人:林老师020-85220475、37332056

工作邮箱:xshdk@jnu.edu.cn

附件:暨南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推荐表.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校团委     

       2022年4月20日           

 

更新时间:2022-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