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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暨南大学第四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各学院(单位)团委、学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及《暨南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章程》等有关规定,暨南大学第四十次学生代表大会拟于6召开,开展代表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规模及名额分配

依据章程有关学生代表要求,暨南大学第四十次学生代表大会拟选拔代表共计295名。本次代表选拔以学院为单位,选拔人数按照各学院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名额详情见附件1)。

二、代表资格条件

1.暨南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产生办法

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港澳台侨学生代表经班委会推荐)、学院学生会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各学院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学院学生会所联系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工作安排

1.根据学生组织改革要求,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需为学生代表。

2.各学院选拔的代表要覆盖各个年级,其中校、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

3.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流程选拔代表,52017:00将拟推荐的代表名单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石牌校区行政楼328室或番禺校区W2-204室,电子版材料至邮箱xshdk@jnu.edu.cn

联系人:林老师 020-3733205685220475

           谭同学 13326784260

                

附件1:暨南大学第四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暨南大学第四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信息汇总表.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  校团委

2022511




更新时间:2022-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