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暨南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管理办法》,经学院推荐、学生处审核、答辩等环节,现将综合成绩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如对成绩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生处宋老师提出(电话:020-85222317),逾期不作处理。
综合成绩,由三项指标组成,即绩点成绩(学分绩点排名比率)、综合测评成绩(综合测评排名比率)、答辩成绩,每项考核指标所占的权重系数分别为:
优秀学生:30%、30%,40%
优秀学生干部:20%、20%、60%
各项成绩乘以权重系数再相加,即得出学生的综合成绩(详见附件)。
注:学分绩点及综合测评成绩的计算方法以学生的专业排名为准,即学分绩点成绩=(1-学分绩点排名比率)×100,综合测评成绩=(1-综合测评排名比率)×100。
附件:1.2022暨南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干部南粤奖学金.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12月9日
更新时间:2022-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