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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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3届本科生毕业纪念活动经费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2023届本科生毕业在即,为充分体现母校对毕业生的关心关爱,让毕业生在毕业季留下美好回忆,学生处拟根据各学院毕业生人数分配毕业纪念活动经费(报销经费额度见附件,珠海校区、深圳校区和华文学院参照执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2023年毕业纪念活动经费将采取学院自行按额度在规定日期前做单的方式报销,请各学院指定一名长期负责该项工作的老师登录学校财务系统申请经费卡查询权限、网报权限(校级学生活动费,卡号50404013),有效时间为1年,并于512日前扫码填报问卷报送申请人信息。

二、各学院开展毕业纪念活动前须按学校要求进行报备,并于616日前将报销材料及活动开展情况(含活动新闻稿)交至石牌校区行政楼324室,逾期未提交材料的将不予报销。

三、各学院经费使用须严格遵守我校经费使用要求,开展活动前可联系学校财务处确认报销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若因报销内容不合规范导致退票的,后续将不予补报。


附件:各学院2023年毕业活动经费报销额度


学生处

202358

(联系人:凌慧 联系方式:85220041


附件:


更新时间:2023-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