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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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暨南大学优秀学生代表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我校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相关工作安排,现开展2022-2023学年暨南大学“优秀学生代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暨南大学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侨)本科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5.2022-2023学年担任学生代表。

二、评选流程

1.学院按评选名额分配表(附件1)组织本学院学生代表进行评选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2.“优秀学生代表”拟推荐名单(附件2)由学院盖章后于61317:00前交至石牌校区行政楼328室或番禺校区W2-204室。电子版推荐表请于上述时间内发送到学代会工作邮箱xdh@stu.jnu.edu.cn

联系人:林老师 020-85220475020-37332056


附件1:各学院“优秀学生代表”拟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2022-2023学年暨南大学“优秀学生代表”拟推荐名单汇总表.docx


暨南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531





更新时间:2023-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