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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学校本科学生奖助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奖助学金(含社会类)及荣誉称号评审工作已经开始,评审采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和审批。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奖助学金及荣誉称号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体规定和说明

1.申请各类奖助学金及荣誉称号的学生必须符合申请条件。本次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10月20-25日,确定社会类奖助学金拟推荐学生名单;第二阶段是10月26-31日,进行学校奖助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评审。

2.受学校各级部门通报批评(含院、系级)及纪律处分者一律不得参与评选。

3.无故未缴清学费、住宿费的学生不能申请。

4.由社会机构设置的奖助学金,公示结束后由学校统一报送至设奖方,最终获奖名单由设奖方确定。

5.评审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结果须在班、系、院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才能上报。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并取消申请人当年所有奖助学金及荣誉称号的参评资格。

6.所有需要签署个人姓名的地方,必须亲笔签名。

7.各类奖学金之间不能重复获得,助学金与助学金之间原则上不能重复获得。

8.转专业、四海书院学生的各类奖助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均在原单位评审。

9.社会类奖助学金材料报送要求:各单位报送社会类奖助学金的初审申请材料时,将学生申请材料含佐证材料(文件名格式要求:学院+项目+姓名+序号)及社会类奖助学金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十五)的电子版统一发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oxszz@jnu.edu.cn),学校审核通过之前,无需签字及盖章。各单位如推荐两名候选人,请务必在邮件中文件名注明两人先后排序,所有推荐人材料,必须准确填写各种信息,包括学生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绩点排名、综测成绩、综测排名、家庭收入(如有要求)等信息。

二、网上申请及审批流程

1.学生登陆暨大门户——左侧业务应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或直接访问地址:https://stuit.jnu.edu.cn)——奖助学金申请/荣誉称号申请,点击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如提交失败,请检查学生基本信息栏是否补充完整。

2.班主任、学院辅导员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在右上角选择对应的审批角色,在奖助学金管理/荣誉称号管理中进行审批。学院可审批已提交申请的记录,也可直接新增推荐。

3.各院系须在学院公示结束后,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助学金管理/荣誉称号管理中,先筛选对应奖项,然后点击导出学院通过名单(按默认字段导出,无须勾选其它选项),核对获奖同学,并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盖章(所有奖学金或所有称号名单汇总至一份表格即可)。

4.申请及审批时间要求:

1)社会类奖助学金(不需通过系统申请)

学生申报提交时间:10月20日-10月23日;

学院评审时间:10月23日-10月25日;

学院上报截止时间:10月25日(同步公示)。

2)学校奖助学金及荣誉称号(统一使用系统申请)

学生申报提交时间:10月26日-10月29日;

学院评审时间:10月29日-10月31日;

学院上报截止时间:10月31日(同步公示)。

 

三、申请材料提交

严格核对学生基本信息,在院系公示后,统一将材料上交学校统一评审。所有纸质版材料请于10月31日之前交至行政楼326室(番禺校区交至学生活动中心209室)。

 

 

 

四、学校奖助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审要求

 

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评奖对象

全日制大二及大二以上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

2.上一学年所修所有课程无不及格科目,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3.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学生综合测评总成绩需达90分以上,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3.2以上。

4.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学生综合测评总成绩需达85分以上,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

5.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学生综合测评总成绩需达80分以上,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2.8以上。

(三)评选须知

1.学生申请无需填写纸质版的奖学金审批表,直接在网上申请即可。

2.各学院的评奖评优名额见附件一。

(四)材料报送

学院(研究院)评审、公示结束后,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助学金管理/荣誉称号管理中,先筛选对应奖项,然后点击导出学院通过名单(按默认字段导出,无须勾选其它选项),核对获奖同学,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盖章上报。

  

优秀学生骨干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大二及大二以上在校本科生,担任学生骨干工作满一年以上。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道德品行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工作。

2.工作积极认真,责任心强,成绩显著;具有服务意识,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能以身作则,表率作用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3.学习认真,成绩良好,综合测评总成绩需达80分以上,学分绩点达2.5以上,上一学年无挂科记录。

4.担任学生骨干工作满一年,工作成绩突出。

5.上一学年无违规违纪情况。

(三)评选须知

1.学生申请无需填写纸质版的奖学金审批表,直接在网上申请即可。

2.各学院(研究院)的评奖评优名额见附件一。

3.请各学院(研究院)如实评选优秀学生骨干,如分配名额有多则按实际得奖人数评选申报。

(四)材料报送

学院(研究院)评审、公示结束后,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助学金管理/荣誉称号管理中,先筛选对应奖项,然后点击导出学院通过名单(按默认字段导出,无须勾选其它选项),核对获奖同学,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盖章上报。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骨干荣誉称号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大二及大二以上在校本科生,评选优秀学生骨干荣誉称号的同学需担任学生骨干工作满一年以上。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

2.优秀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为优,理、工、生、医、药类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3.2以上,文、新、外、经、法、管类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5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在90分以上。

3.优秀学生骨干:思想品德考核为优,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达90分以上,担任学生骨干职务满一年。

4.2022-2023学年所修全部课程无任何不及格记录(补考及挂科重修均不能申请)。

5.未受学校各级部门通报批评(含院、系级)及纪律处分,无不良学风行为,无未缴清学费、住宿费记录。

(三)评选须知

1.学生申请无需填写纸质版的奖学金审批表,直接在网上申请即可。

2.各学院(研究院)的名额分配详见附件二。

3.优秀学生、优秀学生骨干荣誉称号均可作为优秀毕业生申请条件之一。  

 (四)材料报送

学院(研究院)评审、公示结束后,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助学金管理/荣誉称号管理中,先筛选对应奖项,然后点击导出学院通过名单(按默认字段导出,无须勾选其它选项),核对获奖同学,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盖章上报。

  

优秀班长荣誉称号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大二及大二以上在校本科生,上一学年担任班长职务满一年及以上。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

2.思想品德考核优良,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达90分以上,上一学年担任班长职务满一年。

3.2022-2023学年所修全部课程成绩无任何不及格记录(补考及挂科重修均不能申请)。

4.在校期间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无不良学风行为,无未缴清学费、住宿费记录。

(三)评选比例

优秀班长荣誉称号的评选比例为本单位大二及大二以上班级数量的20%。获得优秀班长荣誉称号的学生可以申请参加本年度“暨南好班长”荣誉称号的公开答辩评选。

各学院(研究院)的名额分配详见附件二。

(四)材料报送

学院(研究院)评审、公示结束后,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助学金管理/荣誉称号管理中,先筛选对应奖项,然后点击导出学院通过名单(按默认字段导出,无须勾选其它选项),核对获奖同学,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盖章上报。

 

 

 

五、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审要求

 

  

小米奖学金

(一)奖励金额与评选名额

奖励金额:5000元/人;每个学院推荐1名学生参评,全校统一评审,全校共25名。

(二)评选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学校及所学专业,在思想、品德、作风等方面起到模范作用,综合素质优秀。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科技创新能力强。

3.社会责任感强,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活动。

4.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明礼诚信。

5.奖学金不可与国家奖学金(含国家港澳台侨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兼得。

6.全日制二年级(含)及以上在校本科生。

7.本科生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前15%且综合测评成绩达90分以上。

8.有以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或在省级以上重要科技创新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优先。

9.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

10.除成绩以外,以上成果均为未使用过的成果。

(三)材料报送

1.填报《暨南大学小米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三)。

2.学校教务处自助打印或由学院教科办盖章的2022-2023学年成绩单。

3.学术等方面优异表现证明材料(如有可提供)。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回执复印件一份(如有可提供)。

 

米助学金

(一)资助金额与评选名额

资助金额:5000元/人;每个学院推荐1名学生参评,全校统一评审,全校共12名。

(二)评选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学校及所学专业,在思想、品德、作风等方面起到模范作用,综合素质优秀。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科技创新能力强。

3.社会责任感强,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活动。

4.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明礼诚信。

5.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6.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

7.助学金不可与其他社会捐赠助学金兼得;

8.同等条件下优秀学生(根据专业成绩排名)优先。

(三)材料报送

1.填报《暨南大学小米助学金申请表》(附件四):电脑填写后打印并亲笔签名,一人一表,一式一份。其中“上学期绩点专业排名”一栏,请注明专业人数,如填写“1/30”。申请理由不超过500字,主要总结性阐述大学期间各方面的突出表现,请勿手写。将表格内容控制在一页,请勿超出。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回执复印件一份。

3.其他材料,如申请人所在地出具的低保户证明、直系亲属的伤残证明、助学贷款的合同等复印件一份(如有可提供)。 

 

王老吉奖学金

(一)奖励金额与评选名额

奖励金额:3000元/人;每学院推荐1名,学校统一评审,全校共33名。

(二)评选条件

1.评选对象: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在校期间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无任何学风不良及校园不文明行为;

3.2022-2023学年平均绩点达3.2或以上,综合测评90分以上;

4.2022-2023学年平均绩点排名本专业前20%;

5.2022-2023学年成绩无不及格、重修或补考记录;

6.担任学校、学院、班级学生骨干,热心尽责,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并获得突出表现。

7.获奖者将不再参评2022-2023学年其它奖学金。

(三)材料报送

1.《暨南大学王老吉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五):电脑填写后打印并亲笔签名,一人一表,一式一份。其中“上学期绩点专业排名”一栏,请注明专业人数,如填写“1/30”。申请理由不超过500字,主要总结性阐述大学期间各方面的突出表现,请勿手写。将表格内容控制在一页,请勿超出。

2. 学校教务处自助打印或由学院教科办盖章的2022-2023学年成绩单。

 

王老吉助学金

(一)资助金额与评选名额

资助金额:2500元/人;每学院推荐1-2名,学校统一评审,全校共40名。

(二)评选条件 

1.评选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爱国爱校。

3.自觉遵守宪法与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形式的纪律处分。

4.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在校期间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无任何学风不良及校园不文明行为。

5.担任学校、学院、班级学生骨干,热心尽责,团结同学;或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并获得突出表现。

6.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

7.承诺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项志愿活动,每学年结束时志愿时记录需达到20小时,并在规定时间前提交参加活动记录。

(三)材料报送

1.填报《暨南大学王老吉助学金申请表》(附件六)。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回执复印件一份。

3.其他材料,如申请人所在地出具的低保户证明、直系亲属的伤残证明、助学贷款的合同等复印件一份(如有可提供)。

 

黄乾亨基金奖学金

(一)奖励金额与评选名额

奖励金额:3000元/名;每学院推荐1名,学校统一评审,全校共33名。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

2.全校大二以上(含大二)本科学生。

3.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为3.2或以上,综合测评90分以上。

4.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无任何学风不良及校园不文明行为。

5.上一学年无挂科记录。

(三)材料报送

1.填报《暨南大学黄乾亨基金奖学金申请表》(七)(须双面打印1张)。

2.学校教务处自助打印或由学院教科办盖章的2022-2023学年成绩单。

 

黄乾亨基金助学金

(一)资助金额与评选名额

资助金额:2000元/人;每学院推荐1名,全校共33名。

(二)评选条件

1.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 

3.自觉遵守宪法与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形式的纪律处分。

4.担任学校、学院、班级学生骨干,热心尽责,团结同学;或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并获得突出表现。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

6.承诺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项志愿活动,每学年结束时志愿时记录需达到20小时,并在规定时间前提交参加活动记录。

7.学习成绩优秀,能够提供成绩单(大学成绩单或入学成绩单),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三)材料报送

1.填报《暨南大学黄乾亨基金助学金申请表》(附件八)。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回执复印件一份。

3.其他材料,如申请人所在地出具的低保户证明、直系亲属的伤残证明、助学贷款的合同等复印件一份(如有可提供)。

4. 学校教务处自助打印或由学院教科办盖章的2022-2023学年成绩单。

 

 

颐养奖学金

(一)奖励金额与评选名额

奖励金额:3000元/人;每学院推荐1名,学校统一评审,全校共10名。

(二)评选条件

1.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与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形式的纪律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俭诚信,爱心回报社会,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同等条件下,参与活动并能提供相关证明者优先考虑。

5.2022-2023学年平均绩点达3.2或以上;

6.2022-2023学年综测排名本专业前50%;

7.2022-2023学年成绩无不及格、重修或补考记录。

(三)材料报送

1.填报《暨南大学颐养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九)。

2.其他材料,如申请人所在地出具的低保户证明、直系亲属的伤残证明、助学贷款的合同等复印件一份。

3.学校教务处自助打印或由学院教科办盖章的2022-2023学年成绩单。

 

颐养助学金

(一)资助金额与评选名额

资助金额:2000元/人;每学院推荐1名,学校统一评审,全校共10名。

(二)评选条件

1.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与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形式的纪律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俭诚信,爱心回报社会,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同等条件下,参与活动并能提供相关证明者优先考虑。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

6.2022-2023学年综测排名本专业前50%(二年级及以上需提供)。

7.2022-2023学年成绩无不及格、重修或补考记录。

(三)材料报送

1.填报《暨南大学颐养助学金申请表》(附件十)。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回执复印件一份。

3.其他材料,如申请人所在地出具的低保户证明、直系亲属的伤残证明、助学贷款的合同等复印件一份(如有可提供)。

4.学校教务处自助打印或由学院教科办盖章的2022-2023学年成绩单。

 

东莞信托奖学金

(一)奖励金额与评选名额

奖励金额:5000元/人;每学院推荐1名,学校统一评审,全校共4名。

(二)评选条件

1.全日制一、二、三、四年级本科学生.

2.有良好品德,自觉遵守法律和校纪。

3.综合素质高,学习、生活态度积极向上,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4.学习成绩优异(原则上要求参评上一学年专业排名前10名)具有学术专长或科技创新潜能。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

(1)在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相应处罚

(2)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院系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3)在参评学年,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等单科学习成绩不及格者

(4)在以往评奖过程中曾有不诚实表现

(5)曾经获得过该奖学金的不再参与评选

(6)评审委员会认为其他不适宜获得奖学金的情况

(三)材料报送

1.填报《暨南大学东莞信托奖学金申请表》(附件十一)。

2.学校教务处自助打印或由学院教科办盖章的2022-2023学年成绩单。

 

 

东莞信托助学金

(一)资助金额与评选名额

资助金额:5000元/人;每学院推荐1名,学校统一评审,全校共8名。

(二)评选条件

1.全日制一、二、三、四年级本科学生。

2.有良好品德,自觉遵守法律和校纪。

3.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

4.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

(1)在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相应处罚

(2)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院系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3)在参评学年,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等单科学习成绩不及格者

(4)在以往评奖过程中曾有不诚实表现

(三)材料报送

1.填报《暨南大学东莞信托助学金申请表》(附件十二)。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回执复印件一份。

3.其他材料,如申请人所在地出具的低保户证明、直系亲属的伤残证明、助学贷款的合同等复印件一份(如有可提供)。

 

 

博世助学金

(一)评选对象

2023级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体育、美术、电影、艺术等专业除外;

(二)评选名额

每个学院推荐1-2名学生参评,全校统一评审,全校共50名;

(三)资助金额

4000元/人。

(四)评选标准

1.2023级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即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本科新生;

2.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热爱集体;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内规章制度,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记录,无任何学风不良及校园不文明行为;

4.诚实守信,积极乐观,道德品质优良;

5.生活作风优良,无抽烟喝酒等不良习惯;希望工程公益活动

6.承诺积极参加校内组织的各项志愿活动,大一学年结束时志愿时记录需达到20小时,并在规定时间前提交参加活动记录。

(五)材料报送

1.《暨南大学2023博世大学新生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十三,需盖章版手写纸质件+扫描件,文件名:学生姓名-助学金申请表)

2.《暨南大学2023博世大学新生助学金申请信》(见附件十四,需手写纸质件+扫描件,文件名:学生姓名-助学金申请信)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回执复印件一份。

4.其他材料,如申请人所在地出具的低保户证明、直系亲属的伤残证明、助学贷款的合同等复印件一份。

(六)获助学生权利与义务

1.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可靠,一经发现不诚信行为,将取消资格,并要求返还助学金。

2.大一学年结束后,大二第一学期开学前汇报学习生活及助学金使用情况。

3.积极参与博世中国慈善中心组织的各类交流活动。

4.配合博世中国慈善中心的回访。

5.有机会获得博世学生福袋。

 

(联系人:乃飞    联系电话:85226208)

  

附件:2022-2023学年学校本科学生奖助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审相关附件.zip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20日

 

 


更新时间:2023-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