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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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本科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各设岗单位:
      2024
年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已启动,请各有关单位于3月5日前上报今年本科学生勤工助学岗位需求,现将设岗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设岗

1.   各设岗单位在聘用学生时,公共服务类岗位家庭经济困难上岗学生比例原则上要高于70%,非公共服务类岗位家庭经济困难上岗学生比例原则上要高于60%,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设岗单位须出具书面说明。每位学生在校内限聘一份勤工助学工作,请各设岗单位在聘用学生时询问并查明学生上岗信息,杜绝重岗。

2.   上岗学生须填写并提交附件1《暨南大学本科勤工助学学生上岗信息表》存档,设岗单位须填写并提交附件2《暨南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32024年暨南大学本科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立汇总表》。请各设岗单位将以上表格电子版以设岗单位+2024勤工助学为邮件名发送至oqgzx@jnu.edu.cn,纸质申请资料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石牌校区:行政楼326 85220044,番禺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937331044)。

3.   珠海校区、广园东校区、深圳校区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按照资源优化、宁缺勿滥的原则由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二、关于工作考核与工资发放

   1.   本科勤工助学岗位工资通过学校财务薪酬发放系统按月(次月月底)发放,如遇寒暑假,工资在开学后第二个月发放。上岗学生需及时在学校财务系统绑定个人银行卡并检查所绑定的银行卡是否能够正常使用,确保能够正常领取勤助工资。

   2.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学生总薪酬超过800/月,将按规定扣除个人所得税。所有被扣税同学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电脑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申报退税,具体操作可留意学校通知,申报时间一般为次年3-6月份

   3.   工作考核表是发放勤工助学工资的重要依据,岗位指导老师务必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为保证工资的按时发放,请各设岗单位于每月1号前上交上月工资表(附件4)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如指导老师因工作调整出现变更,各单位须及时将变更信息通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   公共服务类岗位每人每月工作一般不超过30小时,特殊情况下允许加班,但要严格按照《暨南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加班审批表》(见附件5)进行申请,且总工时不超过35小时。

   5.   非公共服务类岗位采用时薪制,只接受机关部处、直属单位、学院(研究院)申请,设岗单位每月按照统筹分配的总工时数开展勤工助学工作。

三、重要说明

   1.   各设岗单位请严格把关,上岗学生为在籍在册本科学生,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上岗。 

   2.   请各设岗单位务必按规定时间上报设岗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逾期不报的,将不再受理。

   3.   2024年勤工助学岗位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去年批复数量。根据财务下达的最终经费额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可对岗位数量进行调整。

   工作联系人:冯老师  85220044


附件:

附件1:暨南大学本科勤工助学学生上岗信息表.doc

附件2:暨南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doc

附件3:2024年暨南大学本科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立汇总表.xlsx

附件4:暨南大学本科生勤助工资 提交模板.xlsx

附件5:暨南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加班审批表.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227

更新时间:2024-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