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度服兵役本科学生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暨南大学本科生国家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暨学[2023]34号)及《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度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金申报工作的函》(穗退役军人函〔2024〕83号,为做好2024年度我校服兵役本科学生教育资助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研究院)及时将通知转发相关学生并做好审核工作:


一、资助项目

(一)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本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二)学费减免:1.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2. 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本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三)退役士兵(含退役复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对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全部实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四)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金:对符合广州市安置政策且退役1年内报考入学(复学)的退役士兵发放教育培训补助资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按实际入读(复学)时间计算,每年扣除寒暑假不超过10个月计发。


【说明】下列学生不享受以上资助:

1. 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2. 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3. 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二、申报程序

(一)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一式两份,需贴一寸红底照片),随《入伍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注:入伍地非广州市天河区的申请表加盖入伍地征兵办公室公章后提交)。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偿还贷款计划书。申请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6月10日(春季学期),10月14日(秋季学期)。


(二)学费减免:

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填报、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一式两份,需贴一寸红底照片),随《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退出现役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提交至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注:安置地非广州市天河区的申请表加盖安置地征兵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章后提交)。申请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6月10日(春季学期),9月6日(秋季学期)。


(三)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学生填报《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提交至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6月10日(春季学期),10月14日(秋季学期)。


(四)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金:


学生填报《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资金申请审核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后发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申请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4月8日。


三、报送方式

纸质申请材料可通过快递邮寄或直接送至: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行政楼326室,邮编510632;电子版材料请发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oxszz@jnu.edu.cn,邮件主题请标明“院系+姓名+申请资助项目名称”。

【温馨提示】拟申请相关资助的同学可以联系负责老师,先发送电子版材料审核,经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纸质版材料。


四、政策咨询

为方便服兵役学生更全面、及时、快捷地了解获悉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及相关工作通知,请相关同学联系负责老师加入政策咨询群。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方式:020-85220044


附件:

附件1: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资金申请审核汇总表.xls

附件2: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x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更新时间:2024-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