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16号)、《暨南大学本科生国家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暨学〔2023〕34号)和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规定。为做好2024年我校本科生奖助学金名额分配及申请、评审、材料报送、资金发放和评审系统应用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类奖助学金名额分配及原则
1.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共 248 个名额。学校将根据评审条件、学生人数比例分配下达至各单位。
2.2024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共 855 个名额。学校将根据评审条件结合各学院 (研究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比例分配下达至各单位。
3.2024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3348个名额。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具备申请资格,根据各单位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并结合认定等级和学生实际情况,予以分级资助。
4.2024年学校奖学金,按照学校奖学金评审办法及学校下拨预算资金情况组织评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推荐获奖人数分别占比3% 、5%、7%。
5.2024年社会类奖助学金,按照设奖单位评审要求,经学院推荐初审名单,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注:今年总体名额与去年相比变化不大,各学院(研究院)可参考去年名额安排工作,各项目具体评审名额以9月份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
二 、评审工作要求
1.各学院(研究院)请于9月10日前,上报本单位今年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2.各学院(研究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各类奖助学金的下达名额和申请条件组织评审工作,评审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结果须在院内进行公示,按时上报材料。
3.今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均通过系统进行评审和材料报送;社会类奖助学金因设奖单位有不同要求,参照去年评审方式进行。
4.原则上,学生同一学年内的奖学金不可与其他类奖学金重复获得,国家助学金最多可与一项社会类助学金同时获得,请各学院(研究院)严格落实评审要求。
三、时间安排
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拟从9月中旬开始,10月下旬结束,评审顺序安排如下:
1.小米特等奖学金
2.国家助学金
3.国家奖学金
4.国家励志奖学金
5.学校奖学金
6.社会类其他奖助学金
因评审工作主要通过学工系统进行,因此今年评审工作将改变以往逐个项目发出通知的方式,拟一次性发出全部评审通知,并明确全部评审项目的截止时间,各学院(研究院)在最后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提交评审结果即可。
四、特别提醒
1. 今年国家奖学金的材料提交和返回修改,拟通过系统进行,不再按“申请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的方式工作。
2. 各学院(研究院)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适当微调本单位奖助学金评审项目的时间安排。
3. 转专业学生在原学院参加评审。
奖助学金评审工作联系受理人:乃飞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26208
邮箱:oxszz@jn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