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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13号)精神,对我校2024年基层就业资助申请和审核工作说明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且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详见附件1《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2024版)》)。

二、申报流程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注册登录基层就业系统(https://jcjy.xszz.edu.cn/),提交申请(操作说明参照附件2《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用)》)。

2)学院(研究院)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导出通过初审学生的《申请表》,统一加盖学院(研究院)公章和学校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公章,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通过学院(研究院)初审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通过复审的学生《申请表》集中盖校章,并回传系统。

4)学校将通过复审的学生申请提交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终审。

三、申报时间

(一)学生申请截止时间为1025

(二)学院(研究院)完成系统初审,并提交汇总材料(含《申请表》盖章纸质版)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截止时间为111

四、注意事项

1.有志于服务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本次申报截止前确定实际工作地点或未实际到岗的,也必须在本次提交申请,并在2025年申请复核时间截点前提交复核材料,超期将不予受理。

2.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线上申请,逾期将无法申请或补报;提交申请后,院校在审核过程中如遇信息有误或条件不符等将退回学生端,请在规定时间内注意关注并及时修改维护

3.有意申报的同学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微信群咨询申报相关事宜。

      联系人:冯老师   85220044


附件1: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2024版).doc

附件2: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2.0.0).pdf


党委学生工作部


更新时间:2024-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