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升新形势下辅导员队伍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育人水平,为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搭建示范引领平台,党委学生工作部于2022 年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立项工作,设立了“先锋领航,共筑美舍”宿舍文化育人建设辅导员工作室等 6 个工作室为建设对象,“艺术传承”美育教育辅导员工作室等5个工作室为培育项目(见附件1)。
经过建设,各工作室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影响力。为总结可推广可示范的特色建设经验,根据《暨南大学关于公布第一批校级辅导员工作室验收结果暨成立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暨南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管理办法》,现决定开展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考核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审时间
2024年12月中旬(另行通知)
二、考核评审方式
现场汇报、答辩、评审
三、考核评审内容
以工作室五项主要工作任务为考核内容,也包括工作室其他工作及成效:
(一)开展学术研究。工作室围绕研究方向,以学校学生工作实际为基础,以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不断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新载体,提高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表高水平相关论文或主持省级以上课题或组织相关研究报告。
(二)推进实践创新。工作室针对校院两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推出的创新工作举措。
(三)打造优秀团队。工作室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将工作室打造成学习共同体,带领团队成员共同成长进步,团队成员形成典型工作案例。
(四)推动工作交流。工作室在加强与相关学院工作协作,通过举办工作论坛、校际考察、工作研讨等方式,开展校级交流活动,促进工作交流。
(五)助力学生成长。工作室围绕建设方向,助力学生成长的先进工作经验和成效。
四、组织实施
1.自评总结。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需12月13日前向学校提交《辅导员工作室考核表》(见附件2)(word版、加盖公章PDF版各一份)以及3000字左右的工作室建设总结电子版,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2.宣传展示。为展示工作室建设情况,突出建设成效,营造育人氛围,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对各工作室建设成果进行宣传展示。请各工作室提供相关展示素材(见附件3)。
3.考核评审。党委学生工作部将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以及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答辩评审工作。
4.工作规划。根据验收考核结果,确定下一周期继续培育建设的工作室名单,并由工作室主持人召集成员就下一阶段建设重点、工作规划进行研讨,于12月31日前将工作规划、成员名单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关于公布暨南大学第一批校级辅导工作室验收结果暨成立第二批辅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4年11月25日
(联系人:罗钻娣、凌慧,联系电话:85227090、8522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