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港澳台侨学生培养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遴选、推报工作。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核并组织遴选,评选出最终拟获奖名单,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港澳台侨学生培养办公室实名反映,以便核实情况,匿名反映一概不予受理。
联系人:熊老师,020-85227132,邮箱:xmh0506@jnu.edu.cn。
附件:“港澳台侨学生培养工作先进个人”拟获奖名单
暨南大学港澳台侨学生培养办公室
2025年12月15日
更新时间:2025-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