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思政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程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暨南大学思政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工作方案》(暨学〔2026〕7号),现面向2027届本科毕业生开展思政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程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模式

从校院两级学生党员、学生骨干等选拔培养,发掘遴选各专业中具有管理能力、思政潜力和领袖活力的优秀本科生,以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本校研究生,录取后先在校内指定岗位实践工作2年,工作结束并获得考核良好以上,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须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应具备较高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践能力。原则上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在校期间无考试不及格记录。

(三)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申请者主修专业课程总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50%。

(五)身心健康,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践经历丰富,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奉献精神,具备良好开展思政工作的能力,在师生中具有较高认可度:

1.曾任或现任如下校级及以上学生组织负责人,包括校团委或校团委直属机构、校学生会、校学代会、校学生宿舍楼栋联合会、校学生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等;

2.曾任或现任如下院级学生组织负责人,包括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等;

3.曾任或现任各学院学生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各班级班长。

(六)在校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骨干”“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优秀学生骨干奖学金、5A卓越引领计划标兵奖项,同等条件下代表学校在学科竞赛或文体比赛中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励者优先考虑。

、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工作按照“学生自愿申请—学院审核推荐—学校复审与公示—学校综合考评—结果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申请,按要求填写《暨南大学思政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申请表》(附件2)、《暨南大学思政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程遴选工作汇总表》(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30日前提交至所在学院。

(二)学院审核推荐

学院对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学院实施细则进行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于7月9日前将拟推荐申报思政综合能力考核名单报学校思政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程遴选工作小组。

(三)学校复审与公示

学校对各学院推荐学生的申请条件、材料规范性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学生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方可进入答辩考察环节。

(四)学校综合考评

学校遴选工作小组组织答辩考察,对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学生工作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思政能力综合考评成绩。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结果公示

学校根据答辩考察成绩确定思政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程思政能力综合优秀证明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思政能力综合考评获得优秀者,同步按各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参与本单位的各项环节,须凭官方证明予以加分。

工作要求

1.严格审核条件。各学院须严格对照《暨南大学思政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工作方案》中规定的申请条件,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和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不予推荐。

2.严守工作纪律。申请学生提交的材料将作为评选得分依据,请规范填写资料。各学院在推荐、公示等环节中,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3.规范报送材料。各学院应按照通知要求,于2026年7月9日前,将申请表及汇总表盖章版原件提交至石牌校区行政楼324室,申请表、汇总表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按照评选条件分类排序整理好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oxsc_sldc@jnu.edu.cn。邮件主题:“学院名称+思政拔创工程推荐材料”,每位学生的材料请单独建立文件夹,命名格式:“序号+学生姓名+学号”。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4.做好政策解释。各学院应向申请学生充分做好《思政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工作方案》解释,引导学生结合自身学业成绩和职业规划理性申请。


附件:1.思政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工作方案.pdf

2.思政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申请表.docx

3.思政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程遴选工作汇总表.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6月1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凌老师,85220041。)


更新时间:2026-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