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着力塑造优良校风学风,引导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我校继续开展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工作,根据《暨南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现将2025-2026学年综合测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综合素质评价系统目前处于开放状态,请各单位依次完成信息核对与校正、班级分配、学生基础性素养评议、学业成绩审核和综合素养评议,并于9月26日-9月30日进行结果公示。可按照以下时间开展:
1.信息核对(时间:9月16日前)
2.班级分配(时间:9月16日前)
3.个人评议(时间:9月16日前)
4.班级及学院评议(时间:9月25日前)
5.公示时间(时间:9月26日至9月30日)
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做好时间安排,科学规划工作进度,避免影响学生后续奖助学金参评资格。
二、测评方式
综合测评采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进行线上测评。系统网址:https://stuit.jnu.edu.cn/
三、测评对象
全日制大二及以上本科在校学生
四、组织实施
1.学院成立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其他成员包括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各年级辅导员、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等。
2.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组参照《暨南大学2025-202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计算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附件1),结合学院实际,修订本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综测实施细则”),并指导各年级各班级组织开展综合测评工作。其中,《指导意见》是学院修订《综测实施细则》的参考文件,《综测实施细则》是各学院具体开展综测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综测实施细则》须涵盖学生“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的相关考核内容,细则的修订要充分听取学生意见,确保每一位同学能够了解综合测评的各项评分标准,并报备学生处。
3.学院须指导班级成立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包括:班主任(或辅导员)、班级代表、院系学生骨干代表、普通学生代表(含内外招生)等。班级评议小组要严格按照学院综合测评的细则和程序,组织开展班级的综合测评工作。
4.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及时公布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和工作安排,严格按照宣传动员、信息核对与校正、学生个人评议、班级(年级)评议、院(系)审定、公示等程序完成学生综合测评工作。
5.请各学院在9月15日前通过链接https://surveyxn.jnu.edu.cn/wj/s90540cbb7e44f869802d4ab0fa4bb6e提交本单位负责综合测评的辅导员信息,以便开通“学生工作系统”相关权限。
五、具体流程及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院(系)成立院(系)工作组,完善并公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同时,要面向学生充分宣讲综测工作安排和要求,耐心细致指导学生做好准备。
2.信息核对与校正。参与本次综合测评的学生应及时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的学生基本信息管理模块进行信息核准和信息补录,部分信息缺失将会对综合测评及后续评奖评优工作造成影响。
3.班级分配。请学院管理员及时登录系统,在班级与权限管理模块进行学生分班、核对班级人员名单、班级管理员授权,流程参照学院管理员操作手册(附件2),班级分配有误将影响到后续的班级评议和班级排名。
4.学生个人评议。参与本次综合测评的学生需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综合测评的“基础性素养”模块进行网上自评,相关流程参照学生操作手册(见附件3)。
5.班级(年级)评议。班级(年级)评议小组对学生的基础性素养进行评分,全面审议、核准学生的综合素养记实分相关记录,确保相关信息材料的有效性,同时在基本组织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学生监督,并将综合素养评价结果报院(系)工作组进行审定。操作指引详见班级管理员操作手册(附件4)。
6.院(系)审定。院(系)工作组对学生的基础性素养进行评分,复核、审定学生提交的综合素养记实分相关信息材料,计算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结果并排名。操作指引详见学院管理员操作手册(附件2)。
7.公示结果。请各单位于9月26日前确定成绩排名并开始公示。公示期间,学生对结果有异议的,由院(系)工作组组织复核并及时给予答复,结果如有变更,应再次公示。
六、相关说明
1.四海书院2025级学生和2025-2026学年转专业学生均在原学院原班级进行综合测评。请各学院注意及时核准并做好分班操作。
2.学生学业成绩积分将直接根据上一学年的主修课程成绩计算得出,综测系统的课程成绩会同步学校教务系统相关数据,请各位同学仔细核对。原则上,综测系统同步之后的成绩更改将不再作为本次综合测评的评审依据(缓考成绩除外)。
3.综合素养部分,由学生在“获奖记录-获奖信息采集”模块录入提交相关信息后,由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和学院管理员审核通过后,系统将按照《指导意见》自动匹配到学生个人综合测评界面的“综合素养得分”。学生可及时在“综合素养”模块查看德智体美劳表现积分及综合素养记实分。
4.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在系统中须由学院管理员设置,人员可为专职辅导员、班主任、班级骨干等,负责录入参加测评学生的班级评议成绩,审核学生提交的获奖证明材料。若要对评议结果进行修正,须征得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修改。
5.在学生个人评议、班级(年级)评议及学院(系)审定后,每位同学的综合测评成绩也将由系统自动计算得出,不得随意修改,学院须做好结果公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学生在测评结束后学生可在系统查看自己的成绩及排名情况。
6.为引导学生树立科学成才观念,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综合测评工作结束后,学院可通过系统导出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评定标准见附件5。
附件:1.暨南大学2025-202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计算指导意见
3.学生操作手册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6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