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2007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条件:
1、担任校、院级和学校社团组织副部长以上职务的研究生干部,须任期一届以上。
2、热心研究生干部工作,乐于奉献、不谋私利,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关心、团结同学,在研究生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3、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在任职期间,积极、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二、评奖程序: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干部填写《暨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表》。
2、各学院组织所有研究生干部对提出申请的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3、学院成立由主管研究生思政工作的领导及研究生工作秘书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干部个人工作业绩及民主评议进行评审,并排定顺序。
4、学院评审结果(《暨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汇总表》、《暨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表》)报送学校主管部门审核。
5、学校主管校领导审批。
6、面向全校公示。
7、进行表彰。
三、名额分配
学院 | 获奖人数 不超过 | 一等奖人数 不超过 | 学院 | 获奖人数 不超过 | 一等奖人数 不超过 | |
管理学院 | 13 | 7 | 东南亚所(含社科部) | 5 | 2 |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6 | 3 | 理工学院 | 4 | 1 | |
经济学院 | 11 | 6 | 第一临床学院 | 5 | 2 | |
文学院 | 9 | 5 | 外国语学院 | 2 | 1 | |
法学院 | 6 | 3 | 信息科技学院 | 4 | 1 | |
医学院(含二临床) | 9 | 5 | 药学院 | 3 | 1 | |
生命科技学院 | 9 | 4 | 珠海学院 | 1 | 0 | |
华文学院 | 4 | 2 | 合计 | 91 | 43 |
获得
2006~2007学年度“优秀学院研究生会”的学院可在增加2个“优秀研究生干部”二等奖名额。
未能获得“优秀研究生干部”奖的干部及干事可以参加研究生会“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学生处进行表彰,每个学院推荐3-5人。
四、其它事项:
1、《暨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汇总表》、《暨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表》可从“学生处――资源下载”下载。
2、符合评审条件的学院研究生干部将填写好的《评审表》于10月30日前交到学院。各学院于2007年11月6日前完成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报送学生处研究生教育管理科。
校研究生团委、委员会、研究生会的干部将《评审表》交到副书记、委员长或主席处。
3、各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评选并表彰“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