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08年度院系学生活动经费即将下拨,为了加大对学生工作的投入,提高学生活动质量,要求各院系配套投入学生活动经费。学校拨款将参照去年总额120000元,人均17.5元的标准下拨至各院(具体金额请见附件1)。各学院必须按照学校全年下拨金额的50%投入经费。下拨办法如下:
1、 学校于9月份将全年预计下拨院、系学生活动经费的50%统一划拨至各学院学生活动经费卡。各学院再根据各自需要,或将系活动经费统一纳入学院活动经费,统筹使用;或将系活动经费分别转拨到各系活动经费卡,但仍需学院统筹管理。
2、 学校要求各学院要拿出一定比例的业务费用作学生活动经费,请各学院务必于10月份内将需要学院投入的部分划拨到学院学生活动经费卡中。如学院在10月份内无投入,则学校也将不再下拨2008年度剩余经费。如有投入时,则在全年预计下拨金额余款范围内(即不超过全年预计下拨金额的50%),学校按照1:1的比例划拨。
例如:法学院在2008年度可获得学校下拨的学生活动经费为11705元。学校将于9月份内先拨5850元,待学院10月份内投入5850元后,学校将再拨5855元。
特此通知。
学 生 处
更新时间:2008-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