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09年暨南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以及2008年暨南大学学生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学校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09年暨南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解放思想 ,与时俱进,推动理论创新,以培养高素质的人才为出发点,以侨校学生思想教育管理为重点,以提高学生思想教育管理水平为目的,积极探索侨校的学生思想教育管理的基本规则,研究我校学生思想教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法。

本次申报课题设有三类:一是重点课题,主要是我校学生思想教育管理工作中急需研究和解决的、或有全局性或重要意义的研究课题,资助3-5项,每项资助5000元;二是面上项目,主要研究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资助约20项,每项资助3000元;三是专项项目,主要是鼓励我校辅导员根据工作实际开展课题研究,积累研究经验,提高管理水平的项目,资助10项,每项资助1000元。研究年限为一年,课题成果为论文或者研究报告,由学生处和社科处按照校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原则上应是辅导员和学生工作专职管理干部。

2、申请者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申请重点项目者,项目主持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主持完成过校级或者以上课题。

3、申请者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对申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4、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

5、已申报2005年“暨南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尚未结项的集体或个人,不能参与申报。

6、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所有立项课题需提交研究报告和研究论文,并至少有一篇研究论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

三、申报程序和工作安排

(一)课题征集阶段(20091125日—125日)。

每个学院可推荐34项研究课题,并由院党委出具具体意见。课题申报需填写《暨南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相关表格请在附件中下载,申报书于2009年12月5日前发送电子版至zhyang9800@sina.com,将纸质版本一式5份交至行政楼317室。

(二)课题立项阶段(200912月)。

暨南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评审小组对所报课题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课题。

(三)课题研究阶段(20101月——20111月)。

学校将在20109月组织开展课题研究中期检查活动,重点对课题的研究方向、进展进行督查,并根据检查结果提出指导性意见。

(四)课题结题阶段(20116月前)。

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所有立项课题均需提交研究报告及具有较高水准的研究论文。课题评审小组将参照立项时的申报材料对研究成果进行验收评审,评优,课题正式完成。所有立项课题的研究成果将汇编成册。

 

 

 附件一:暨南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指南.doc


     附件二:《暨南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doc

 

暨南大学学生处

2009-11-25

 

更新时间:2009-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