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使资助人更多的了解学生的情况,分享学生成长、成才的足迹,请新长城受助学生于2016然后在6月30日前,将填写完毕的《新长城受助学生成长情况汇报表》(见附件)以及公益活动证明材料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地点:行政楼321)。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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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6-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