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着力提高我校港澳台侨学生工作研究质量和学生工作队伍理论研究能力,学校决定开展港澳台侨学生工作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申报课题须紧扣下述3个方向其中之一:
1.港澳台侨学生的文化认同、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研究。
2.港澳学生行为规律、群体特征研究。
3.优秀港澳台侨学生培养机制研究。
申报者可根据上述研究方向结合自身研究专长和工作实际拟定具体研究题目。
二、申报条件
1.本研究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单位限报1项。
2.本研究课题限专职辅导员、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以及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老师申报。
3.课题主持人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必须熟悉所申报研究领域的情况,并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4.有学术不端行为并受到处分且尚未被撤销,或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撤项处理仍在受限期内者,不得申报。
5.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项,且不得作为其它课题组成员。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课题的实施。
6.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研究必须紧紧围绕港澳台侨学生文化认同、民族认同、国家认同,立足于侨校特色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践,推进研究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选题名称应能准确表达研究重点,目标明确,针对性强。
2.课题申请人要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对所申请课题有前期研究基础和资料准备。申报课题获准立项后,课题负责人应能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研究进度安排,完成课题调研工作,形成具有较强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课题负责人要保证课题的原创性、科学性,一经发现抄袭剽窃现象,取消立项资格。
3.课题负责人每人限申报课题1项,研究时间截至2021年3月,确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期结题的,需向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递交延期申请并征得同意方可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4.学校将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评审出3个课题进行立项,划拨专项经费对立项的每个课题进行资助。课题资助与管理参照《暨南大学校级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纳入校级课题管理。
四、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统一将纸质申报书于11月9日前报送学生处发展中心(行政办公楼324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nuxsk@163.com。
五、立项评审
学校届时将邀请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家对申报的课题进行专业评审,并于11月上旬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六、课题执行时间
研究课题执行时间为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12月底中旬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3月初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和结题报告,学校届时将组织专家组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