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43号),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与学生教育管理融合,不断提升新形势下辅导员队伍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育人水平,为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搭建示范引领平台,学校继续推动建设一批辅导员工作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大学生成长成才需求,围绕辅导员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学术研究、实践探索、研讨交流等,培育和建设辅导员工作室,使之成为辅导员工作交流的重要载体、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的重要阵地、学生工作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的重要平台,同时积极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整体提升我校辅导员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学术研究。工作室要围绕研究方向,以学校学生工作实际为基础,以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不断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新载体,提高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推进实践创新。工作室按照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工作布置,针对校院两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每年至少推出一项创新工作举措。
(三)打造优秀团队。工作室负责人既要全面负责工作室的日常运行与业务开展,也要将工作室打造成学习共同体,制定好工作室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带领团队成员共同成长进步。
(四)推动工作交流。工作室要在学工部指导下加强与相关学院工作协作,通过举办工作论坛、校际考察、工作研讨等方式,促进工作交流。
三、工作室人员构成
(一)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助理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4-6名,其中专职辅导员比例应不低于60%,非本学院辅导不低于50%。
(二)工作室主持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理论素养和实践积累,组织开展本工作室涉及领域的研究工作。
(三)鼓励辅导员跨学院联合申报工作室,加强院际工作互动交流。每名辅导员最多可参加2个工作室。
(四)工作室可以聘请专业导师或顾问若干名,对工作室建设与发展提出参考建议。
四、日常管理
(一)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建设周期为2年。党委学生工作部将为每个工作室提供适当的经费支持,建议所在学院按照1:1的比例提供配套资金。
(二)按照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组织对辅导员工作室进行阶段考核、中期考核、期满考核,定期召开主持人例会。主持人负责工作室的日常运营与管理,具体包括:
1.确立工作室建设目标和工作重点,并以此为依据制定完善工作计划和建设方案,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建立合理的团队成员选拔退出机制,与工作室成员签订协议,保持工作室的稳定。
3.及时对工作室运行情况进行总结,主动宣传推广成功经验。
(三)在我校辅导员工作室建设评审基础上,择优推荐工作室申报广东省辅导员工作室。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工作室应围绕某一专项工作来设计和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突出时代性、创新性、实践性,主题鲜明、富有特色。
2.申报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高校辅导员工作。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学生,师德高尚,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岗位工作专业素养和道德素养。
(3)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初步凝练了较为典型的学生工作经验模式, 能够带领团队共同进步。
(4)从事学生工作3年及以上,在职、在岗。
(5)曾获校级及以上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荣誉者,优先考虑。
(二)申报方向
1.学生学习能力提升辅导员工作室
2.学生宿舍文化建设辅导员工作室
3.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工作室
4.学生校园文化活动辅导员工作室
5.港澳台侨学生管理辅导员工作室
6.安全教育辅导员工作室
7.创新创业辅导员工作室
8.国情教育辅导员工作室
9.劳动教育辅导员工作室
10.资助育人辅导员工作室
11.美育教育辅导员工作室
(三)申报程序
1.提交申请。凡是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推荐后,均可申报。
2.学校审核。党委学生工作部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评审小组进行严格评审。
3.名单公示。评选结果经公示后,确定工作室名单。
4.党委学生工作部与工作室主持人签订工作室项目建设任务书。
(四)申报材料
1.申报表(见附件)
2.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能够直接说明工作基础或已有成果的图片、辅助资料等。
申报人于2021年8月30日前将申报书可编辑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oxsc_sldc@jnu.edu.cn。
联系人:罗钻娣,联系电话:85227090。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