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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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本科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文件精神,自2021年度秋季学期起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新政落实到位,由中国银行承办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二、申请所需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学生证(非入学首年申请)或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经学生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的《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附件1)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

4、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报送授权书(附件3);

5、如果借款人为未成年人(18 岁以下),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附件4)。

三、申请流程

(一)学生个人申请

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本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转至线下办理。

1、本学年还未申请贷款或已续放但需要提升贷款金额的本科生同学,请将纸质申请材料于10月15(星期五)前交至本学院辅导员老师处

2、今年已在线提交贷款申请的同学,银行将在系统进行删除或拒绝处理。请将纸质申请材料于10月15(星期五)前交至本学院辅导员老师处

提醒:还未开立中国银行账户的同学请尽快携带本人身份证至银行网点开立个人中国银行账户。

(二)学院初审

各学院辅导员老师按照通知要求,初步审核学生个人材料,按照申请所需材料的顺序整理好,并填写《暨南大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6)。学生材料及汇总表均需于10月20日前统一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石牌校区交至行政办公326室;番禺校区交至W2-209;珠海校区、深圳旅游学院校区、广园东校区可邮寄至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326室。

(三)学校复核

10月20日至10月22日学生处将对学生提交的贷款资料进行复核,有问题的资料会退回学生修改,修改截止时间为10月27日。

(四)银行审定

11月为银行审核期,银行审核通过后将安排学生签署贷款合同和借款借据(计划签署时间为11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校园地助学贷款线上培训

9月28日上午,学校将统一组织申请贷款的学生,开展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线上培训,由银行经办负责人讲解助学贷款政策和申办流程(培训材料见附件5)。具体会议时间和链接将由辅导员老师另行通知。

学校联系人:乃飞老师 020-85226208;

银行联系人:任经理 020-37162231


附件:

附件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申请表.doc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3: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报送授权书(2020年版).docx

附件4:贷款学生家长声明书.doc

附件5: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指南(2021年版).docx

附件6:暨南大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9月26    


更新时间:2021-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