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已开始,现将评审工作要求发布如下。请各学院(研究院)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学生及时申请,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报条件开展评审工作。
一、奖励方式
奖金8000元/人,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
二、申请条件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须满足《暨南大学本科生国家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暨学[2023]34号)中关于《暨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六)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其中,理、工、生、医、药类学生学年平均绩点达3.3以上,文、新、外、经、管类学生学年平均绩点在3.6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在90分以上,成绩和综合测评均需在本专业排名10%,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七)对于成绩和综合测评没有进入前10%,但是达到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要提交2022-2023学年暨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表现非常突出”情况说明(见附件4),详细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务必按要求提交,经学院(研究院)审核盖章确认后上报。
其他方面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八)同一学年内各类奖学金不得重复获得。
三、评审流程
本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学生自行下载《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上交《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至学院(研究院)审核;
2.各学院(研究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学生上交的《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材料后,填写《2022—2023学年暨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将上述两份表格及相关说明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学院可同步开展公示工作;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上报材料,将电子版材料上传至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若发现不合格材料立即退回学院,补充完善后重新提交;
4.待上传至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的材料认证成功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系统生成的《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发送至各学院(研究院)进行签字盖章工作;
5.各学院(研究院)将已签字盖章的纸质版《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上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纸质版材料进行审核,并完成学校签字盖章工作后将纸质版材料扫描件上传至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若有审核不通过情况,立即退回学院重新处理。
四、评审材料上报时间安排
(一)各学院(研究院)拟推荐学生的申请表电子版上报截止时间:10月7日下午17:00前;
(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对申请表初审:10月7-10月8日;
(三)纸质版申请表各学院签字盖章时间:10月8日—10月9日,盖章后立即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各学院(研究院)的名额分配
根据全国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给学校的名额,按教务系统中各学院学生人数比例计算得出,各学院具体名额见附件1。
六、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规范说明
国家奖学金上报材料有详细要求,请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规范说明(附件2)要求填写。
七、注意事项
各单位请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严格把关,若出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学生资助公示公开制度,受理学生资助工作中的违规违纪等行为,按广东省教育厅要求,学校评审奖助学金期间设立学生资助工作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
联系人:乃飞 020-85226208
电子邮箱:oxszz@jnu.edu.cn
附件1: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4:暨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表现非常突出情况说明.doc
附件5:2022—2023学年暨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