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实施的《学生学习与发展工作坊实施办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各学院学生学习与发展工作坊的工作将在第十六周(含十六周)结束,现将本学期各学院工作坊材料收集及报销工作通知如下:
一、为全面推进我校学生学习与发展工作坊建设,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学习与发展,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力量,学生学习与发展中心会择优将各学院工作坊的情况整理成画册,发放给学生学习。请各学院工作坊按照要求,在2019年12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打包发送至jnusldc@163.com,邮件主题为:**学院工作坊汇总:
1.本学期学院工作坊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
2.每场分享会的分享精华,按照附件2的格式撰写;
3.每场分享会的新闻稿,格式参照附件3;
4.各学院工作坊发票登记表(附件4)。
二、各学院工作坊的经费由学生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支持,每场报销额度为200元;报销场次以学生处审核通过的上传预告和新闻稿数量为准(预告和新闻稿都有对应的场次才予以报销),若不符合要求进行的分享会,将不予以经费支持。现将报销事项提醒如下:
1.请各学院(华文校区和深圳校区除外)负责该工作的一名辅导员于2019年12月13日前在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申请“侨生事务管理改革”的网报权限,经费卡号是00250177;
2.各学院工作坊(华文校区和深圳校区除外)自行按额度在学校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做单报销,将纸质版网报单、发票、发票登记表和工作坊开展情况统计表交至校本部行政楼324室;
3.华文校区和深圳校区统一将发票按要求整理好,将纸质版发票、发票登记表和工作坊开展情况统计表交至校本部行政楼324室,由学生学习与发展中心制单报销;
4.报销事项联系人务必为负责该工作的辅导员老师;
5.请各学院工作坊的负责老师务必严格按照管理规定整理报销的相关材料,届时学生学习与发展中心将对各学院工作坊开展情况及发票进行审核,如有问题将不予以报销;
6.请各学院工作坊务必在2019年12月20日前将报销单据按要求整理好,并交至校本部行政楼324室,逾期将不予报销。
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可参照附件5,逾期或者材料不齐全的报销单据,将不予以受理。
如有疑问,可联系学生处学生学习与发展中心,联系人:陈朝 联系电话:85220041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