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着力塑造优良校风学风,积极发挥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榜样力量,引领更多学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暨南大学“5A卓越班集体”评选实施办法》《暨南大学“暨南好班长”评选实施办法》和《暨南大学“优秀学子奖励计划”实施办法》等文件,结合实际情况,学校决定面向全校本科生开展暨南大学第十三届“5A卓越引领计划”评选工作。
本届“5A卓越引领计划”包含三个子项目,分别是“5A卓越班集体”成长计划、“暨南好班长”评选活动以及“优秀学子奖励计划”,现将本次评选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部分 统一规定和说明
一、评选工作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个人自愿申请、学院初审推荐、学校复评审核、网上风采展示、公开评审答辩、结果核定公示等流程评选出各奖项获奖者。
二、参评同学须先将申请材料交至所在学院(单位),由所在单位拟定推荐资格,经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议或者单位核实异议不成立后,方可由所在单位统一推荐至学校。
三、本年受学校各级部门(含院、系级)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者,或无故未缴清学费、住宿费者,一律不得参与各奖项的评选。
四、原则上,曾获该计划各奖项标兵奖的获奖者,需有新成果并提供相关材料方可参评。
五、参评人和学院所提交的资料务必使用本通知附件中的相关表格。参评人提交的材料将作为评选得分依据之一,请规范填写资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六、各学院务必认真对照评选条件审核申请者资格,核验参评人所交资料的真实性,无异常后方可推荐至学校。学校一经发现学院推荐至学校评审的班级或学生不符合资格,将直接取消相关奖项的评选名额,不再进行增补。
七、所有审批表必须A4双面黑白打印,需要签名处必须由参评人本人、院系有关领导老师亲笔签名,打印无效。
八、各奖项涉及绩点的材料,参评人可自行在学校教务处自助打印机打印成绩单,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正常打印成绩单,可在教务系统打印成绩表后交由学院教科办负责老师签字加盖学院教科办公章证明即可。
九、原则上,各学院每个奖项可分别推荐1-2名候选人/班集体,推荐超过1名候选人/班集体时请各单位进行排序。
十、各学院务必按规定时间将评审汇总表(附件10)和推荐至学校的参评人材料按奖项分类整理好(含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提交至石牌校区行政楼32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oxsc_sldc@jnu.edu.cn(邮件主题为“**学院第十三届5A评审材料”)。逾期不推荐的学院,将视为学院自动放弃推荐资格。珠海校区各学院的材料可先交至校区学工办,由校区学工办汇总后交至学生处。
十一、获奖者应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以身作则,严禁从事各种违规违纪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将撤销所获奖项并严肃处理。
第二部分 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
学校召开相关工作会议,部署该工作的各项具体要求;各学院积极响应学校工作安排,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
(一)个人/班集体申请。参评人、参评班集体向院系提交评审材料,申请时间:2024年11月14日-11月19日。
(二)学院初步审核和公示。向学校推荐符合条件的参评人和参评班集体,学院推荐时间:2024年11月20日-11月24日。
(三)学校评审和公示。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复评,遴选入围本届“5A卓越引领计划”各奖项评选答辩会的候选人并进行公示,学校评审时间:2024年11月25日-11月29日。
(四)网络投票。对答辩候选人进行网上展示、校内宣传和网络投票,学校将根据投票结果评选出各奖项的“最具网络人气奖”。网络投票期间,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刷票等行为,将取消参评网络人气奖资格。
(五)全校公开答辩。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进行公开答辩,由评委根据答辩情况评选出“5A卓越班集体”“暨南好班长”和“优秀学子奖励计划”各奖项标兵奖获得者(答辩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发文表彰。学校将对答辩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公开发文表彰并为标兵奖获得者发放奖金,“5A卓越班集体”标兵奖奖励5000元/班级,暨南好班长标兵奖奖励3000元/人,优秀学子奖励计划各奖项标兵奖奖励3000元/人。
三、分享传承阶段
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公开宣讲、社会实践、宣传展示、表彰大会等活动,获评学生应当积极参加。活动内容和安排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第三部分“5A卓越引领计划”各项目评选条件和要求
项目一:“5A卓越班集体”成长计划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一)“5A卓越班集体”荣誉称号用于奖励各方面表现突出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全日制本科生班集体。
(二)每个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2个班集体参加评选,学校评选出10个班集体荣获“5A卓越班集体”标兵奖。
二、评选条件
参加“5A卓越班集体”评选的班级,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班集体全体成员志存高远,班级风气良好,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无违规违纪违法记录。班集体全体成员思想品德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和国家统一,有理想,有抱负,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班集体全体成员行为规范,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记录。班集体全体成员团结友爱,关系融洽。
2.班集体荣誉称号。班级骨干团结进取,工作成绩突出,受到所在院系的肯定和表彰。班级学生党员、团员表现良好,推优入党工作开展扎实有效,团组织的先进性和团员的表率作用突出。班集体曾荣获学校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或班集体团支部曾获学校“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二)班集体全体成员崇尚学术,潜心科研,具备良好的创新素质,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学术科技竞赛。班集体成员积极参加各种专业学术科技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校级及以上学术科技竞赛获奖不低于5人(次)。
2.参与科研课题项目。班集体成员积极参与本专业教师主持开展的科研课题项目,担任科研助理、开展科研活动,文经管类班集体不低于3人(次),理工医类班集体不低于5人(次)。
3.发表学术期刊论文。班集体成员在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文经管类班集体不低于2人(次),理工医班集体不低于3人(次)。
(三)班集体全体成员至臻学业,学习气氛浓厚,全体成员学业成绩良好,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平均学分绩点。班集体全体成员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
2.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占比。班集体全体成员上一学年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获奖人次达到40%以上。
(四)班集体全体成员锐意创新,视野广阔,积极参与社会实践,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参与创新创业比赛项目。班集体全体成员锐意创新,积极参与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相关比赛,文经管类班集体获校级及以上奖项(立项)不少于3人(次),理工医类班集体不低于5人(次)。
2.社会实践及主题班集体活动情况。班集体积极组织社会实践活动或班集体活动,活动应富有特色、主题积极、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班集体每学年开展社会实践及主题班集体活动3次及以上。
(五)班集体全体成员全面发展,一专多能,共同进步,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综合测评平均成绩。班集体全体成员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达75分以上。
2.参与文体活动。班集体成员兴趣爱好广泛,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校园文娱、体育活动,获得院级及以上奖项超过5人(次)。
3.参与志愿活动。班集体成员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志愿活动,有班集体成员受到校级及以上志愿类或公益类荣誉表彰。
4.易班平台使用情况。班集体积极响应学校号召,利用易班平台推进班级建设;班集体在易班平台上发布过相关活动内容。
项目二:“暨南好班长”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一)参评人须为暨南大学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本科生,且担任班长职务满一年。
(二)每个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2名“优秀班长”参加评选,经学校评选,授予10名“暨南好班长”标兵奖荣誉称号。
二、“暨南好班长”荣誉称号评选条件
(一)思想品德端正,爱国爱校,拥护“一国两制”和国家统一。
(二)上一学年课程考试或考核无不及格记录。
(三)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违法记录。
(四)参评人须曾获得“优秀班长”荣誉称号。
(五)参评人所任职班集体须曾获得“5A卓越班集体”荣誉称号(含提名奖),或推荐参评本届暨南大学“5A卓越班集体”;四海书院的参评班长(仅限2023级)只需符合条件1-4即可。
项目三:“优秀学子奖励计划”
一、奖项设置
优秀学子奖励计划共设10个奖项,用于奖励不同领域有着卓越表现的学生,分别是:暨南之星、学术之星,骨干之星、风尚之星、学习之星、自强之星、创新之星(原创业之星)、进取之星、体育之星、艺术之星。
每个学院各类奖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2名同学参评,经学校评选,授予各奖项10名标兵奖获得者。
注:参评人可以同时参评暨南之星以及优秀学子奖励计划中任一单项之星,但不能同时获得暨南之星标兵奖和其他任一单项之星标兵奖,原则上优先授予暨南之星标兵奖奖项;其他单项之星不能同时申请,如符合多个单项之星的条件请选择一个单项之星申请,已获得相应奖项标兵奖的同学不能重复申请该奖项。
二、评选对象
“优秀学子奖励计划”的评选对象为暨南大学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本科生。
三、评选条件
参评学生必须思想品德端正、爱国爱校,拥护“一国两制”和国家统一,具备开拓进取、顽强不屈、乐观积极、敢于梦想、勇于实践等优秀品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定,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违法记录。
刊物分类以学校社科处和科技处公布的期刊分类目录为准并需提供图书馆检索证明,个人所在项目或成果排名情况以正式获奖文件为准。
各奖项评选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暨南之星评选条件
1.绩点及奖学金要求。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上学年主修专业课程考试或考核无不及格记录,在校至今总平均绩点达到3.3(理工医类)或3.6(文经管类)以上。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或其他同类同等级别及以上的奖学金。
2.担任学生骨干要求。曾任或现任院级及以上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或工作部门负责人,积极发挥学校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以全心全意服务广大同学为宗旨,热心服务广大学生,扎实开展各项学生工作,积极参与策划组织各项活动,且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骨干、优秀共青团干部、新训优秀学生骨干、新训学生工作团队优秀成员(新训优秀教官)、暨南好班长标兵奖等荣誉称号,或曾获优秀学生骨干奖学金。
3.公益类奖项获奖经历。品德高尚,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热心志愿服务,个人志愿服务时超过100小时,曾受到校级及以上志愿类或公益类荣誉表彰。
4.学术科研要求。具备良好的科研创新能力,富有探索精神,在校期间以学生第一作者在国内或国际期刊发表C类及以上学术论文,或所参与的创新创业类项目、学术科研课题成果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限排名前5),或获得国家专利发明授权(限排名前3)。
5.非学术类活动获奖经历。全面发展,积极参与体育、文艺、演讲、辩论、翻译、调研等非学术类竞赛活动,且获得过相关竞赛活动省级及以上奖励。
申请者需在满足第1项条件的基础上至少符合上述第2—5项中的3项。
(二)学术之星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要求。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上学年主修专业课程考试或考核无不及格记录,且上学年平均绩点达到3.0(理工医类)或3.3(文经管类)以上。
2.学术科研能力要求。学术科研能力突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省级及以上挑战杯、互联网+、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比赛中受到表彰奖励(限排名前3)。
(2)以学生第一作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3)公开发表、出版著作(仅限主编和副主编)。
(4)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学校“赢在创新”比赛并在总决赛中获奖。
(5)曾参与省级及以上本专业教师主持开展科研课题(限排名前5)。
(6)以学生第一作者在B类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
(三)骨干之星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要求。开拓进取、积极向上;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素质优良。
2.学习成绩要求。学有余力,学业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且在校至今主修专业课程考试或考核无不及格记录。
3.担任学生骨干要求。担任各级各类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且满一年:全国学联/省学联执行主席;粤港联和粤澳联主席团成员;校级学生组织为校学代会常委会负责人、秘书处负责人,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校团委正、副秘书长,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副秘书长,各外招生联合会的主席团成员;学生社团管理团队负责人;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或院团委第一、第二副书记等。
4.荣誉称号或奖学金获奖要求。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骨干、优秀共青团干部、新训优秀学生骨干、新训学生工作团队优秀成员(新训优秀教官)、暨南好班长标兵奖等荣誉称号,或曾获优秀学生骨干奖学金。
(四)风尚之星评选条件
1.志愿服务要求。在大学期间,热心公益事业或慈善事业,积极参与各种志愿服务活动,个人志愿服务时超过150小时,表现突出,曾受到校级及以上志愿类或公益类荣誉表彰。
2.发挥示范作用。具有强烈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弘扬道德风尚、传播社会正能量。以身示范,带领他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或参与公益事业。
3.学习成绩要求。成绩优异,上一学年主修专业课程考试或考核无不及格记录。
4.退役大学生士兵只需符合条件2和3即可。
(五)学习之星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要求。学业成绩特别优异,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记录,在校期间总平均绩点专业排名前5%。
2.综合测评要求。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专业排名前10%。
3.学习互助要求。积极参与港澳台侨学生学习能力提升计划、朋辈分享活动等学习互助活动,主动向其他同学传授学习经验,激发其他同学学习兴趣,帮助其他同学提高学习成绩。
(六)自强之星评选条件
1.思想进步,为人正直、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勤俭节约、诚实守信,不存在无故拖欠学费、宿费的情况。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上一学年主修专业课程考试或考核无不及格记录。
4.有顽强的毅力,能自食其力,在自强自立方面有突出表现,或身残志坚,能克服困难,乐观向上,坚持学习。
(七)创新之星(原创业之星)评选条件
1.参与创新实践。具备开拓进取的精神,勇于投身创新、创业实践,善于思考,敢于尝试新的方法和思路,在学生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
2.阶段性成果。作为创新、创业项目负责人取得阶段性成果,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省级及以上挑战杯、互联网+、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比赛竞赛(创业类)中受到表彰奖励。
(2)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类)国家级立项。
(3)入围省市(厅)级港澳台侨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
(4)入驻校内众创空间(提供入驻证明)。
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参与注册运营项目(主要负责人是指公司法人、主要股东、公司董事等),需提交单位概况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以学生第一作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授权。
(6)创新作品或成果予以转化应用,产生较好社会效应或广泛传播正向价值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作为校内媒体账号(如各学院微信公众号、各学院下属新媒体平台账号等)主要学生运营人(同一账号仅能有一人申报,校级账号主要学生运营人仅能由所属职能部门推荐),利用网络新媒体平台(如抖音、B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产出创新主题原创作品,如展示和推广创新成果,分享创新经验,积极传播创新文化和理念,或利用创新形式在网络新媒体平台进行爱国、爱校主题原创作品创作,取得显著效果,获得较高关注度及影响力、较广传播度,曾被中央级媒体、省级媒体采用或曾获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奖励。
3.学习成绩要求。各科成绩良好,上一学年无课程考试或考核不及格记录。
(八)进取之星评选条件
1.学业进步要求。在学业方面进步特别明显,2023-2024学年平均绩点须比2022-2023学年提高0.5以上。
2.综合测评进步要求。在个人综合素质方面进步特别明显,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专业排名比2022-2023学年提高20%(排名进步值/上学年排名)。
(九)体育之星评选条件
1.热爱大学生体育运动,开拓进取、积极向上,意志顽强、品行端正,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2.曾在省级及以上重大体育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充分带动其他同学热爱体育,取得良好成效。
3.各科成绩良好,上一学年主修专业课程考试或考核无不及格记录,
(十)艺术之星评选条件
1.热爱艺术,积极参加大学生文艺活动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活动。
2.作为主要演职人员(限排名前5)或第一作者,曾在省级及以上文艺类相关比赛中获奖,或在校级及以上的大型文艺类展演活动中担任主要演职人员(限排名前5)。
3.各科成绩良好,上一学年主修专业课程考试或考核无不及格记录。
第四部分“5A卓越引领计划”各项目评选材料要求
一、参评5A卓越班集体需提交资料及要求
(一)《暨南大学“5A卓越班集体”申请审批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班级务必对照评选条件规范填写相关内容,所填写发表的文章需提供图书馆收录证明、杂志首页、目录页及文章首页扫描件,集体及个人获奖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同时按照评选条件分类排序整理好相关证明材料,附在审批表后。
(二)“5A卓越班集体”事迹简介及班主任点评。事迹简介以200字以内为宜,要从“志存高远Aiming High,崇尚学术Advocating Scholarship,至臻学业Acquiring Excellence,锐意创新Aspiring to Innovation,全面发展All-Rounded Development”5个方面概述班集体突出事迹及成绩。班主任点评100字左右,由班主任对班级进行精辟评述,要准确注明班主任单位、职务/职称、姓名等。内容及格式要求请参见附件2。
(三)提交3张班集体全体成员合照(命名为:××学院××专业××级××班集体合照)及5张能反映班集体风貌的照片(命名为:××学院××专业××级××班集体活动内容),照片务必高清,格式应为JPG或PNG格式,建议大小不小于1M。
(四)网上展示海报。海报中填写的文字内容应与前文提到的“5A卓越班集体”事迹简介及班主任点评内容保持一致,海报格式与附件3模板保持一致。
(五)通过学校评审遴选进入公开评审答辩的班集体,需要录制一段2分钟的班集体视频短片用于评审答辩会现场展示,视频需展示班集体同学精神风貌,介绍班集体先进表现。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 。
(六)申请审批表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余材料仅需提交电子版。所有的电子版材料分类整理到一个文件夹打包压缩,并以“××学院××专业××级××班集体”命名后报送。
二、参评暨南好班长需提交资料及要求
(一)《暨南大学“暨南好班长”申请审批表》(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者务必按照审批表的要求规范填写,所填写的奖项事迹都需提供证明材料,同时按照评选条件分类排序整理好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
(二)个人简介及班主任点评:个人简介200字以内为宜,含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院系、专业、获奖情况及个人为班集体的服务理念。班主任点评100字左右,由参评人的班主任对其班级工作及个人表现进行精辟评述,要准确注明班主任单位、职务/职称、姓名等。内容及格式要求请参见附件5。
(三)生活照:须提交3张参评人个人近期正面、免冠生活照,半身近照为宜,格式为JPG/PNG格式,宽高比例为3:4,务必清晰,建议大小不小于1M,并以“学院+学生姓名”命名。特别提醒,不要提交人物头像自拍照或合影照。
(四)网上展示海报。海报中填写的文字内容应与前文提到的“个人简介及班主任点评”中的获奖简介及班主任点评内容保持一致,海报格式与附件6模板保持一致。
(五)申请审批表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余材料仅需提交电子版。所有电子版材料请整理到一个文件夹,打包压缩后以“暨南好班长+学院+姓名”命名后报送。
三、参评优秀学子奖励计划所需资料及要求
(一)各奖项申请审批表(附件7)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者务必按照审批表的要求规范填写,所填写的奖项事迹都需提供证明材料,同时按照评选条件分类排序整理好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电子版扫描件。
(二)个人简介及师长点评:个人简介以200字以内为宜,包含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院系、专业和获奖情况。师长点评100字左右,由学生所在院系领导、辅导员或班主任对其进行精辟评述,要准确注明点评人单位、职务/职称、姓名等。内容及格式要求请参见附件8。
(三)生活照:须提交3张参评人个人近期正面、免冠生活照,半身近照为宜,格式为JPG/PNG格式,宽高比例为3:4,务必清晰,建议大小不小于1M,并以“学院 + 学生姓名”进行命名。特别提醒,不要提交人物头像自拍照或合影照。
(四)网上展示海报。海报中填写的文字内容应与前文提到的“个人简介及师长点评”中的获奖简介及师长点评内容保持一致,海报格式与附件9模板保持一致。
(五)申请审批表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余材料仅需提交电子版。所有电子版材料请整理到一个文件夹,打包压缩后以“××之星+学院+姓名”命名报送。
所有填写表单请以本通知附件为准。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27090
附件:1.“5A卓越班集体”申请审批表.docx
2.“5A卓越班集体”事迹简介及班主任点评内容和格式要求.doc
8.“优秀学子奖励计划”个人简介及师长点评内容和格式要求.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4年11月14日